一是落实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类分级,依级监管”,明确企业、行业、属地、专项监管以及综合监管部门各方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求各生产经营单位入网建档率达到90%以上,一般隐患按期整改率达到100%,重大安全隐患按期整改率100%。
二是限期完成清单编制,促进制度落地。组织、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编制本企业的隐患清单,4月21日前完成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排查清单的编制、上传工作,隐患排查标准清单编制率达到90%以上,并在每月25日—30日期间进行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
三是完善督促手段,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实时将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录入信息系统,并将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真查实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作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抽查的重点。
四是量化工作细节,落实考评机制。将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的重点内容,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指标,促使人人有压力,人人有动力,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