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发展改革委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有关规定,我市降低车用压缩天然气(CNG)销售价格,从2017年9月1日零时起,市内各车用压缩天然气经营企业的CNG销售价格由3.00元/立方米调整为2.90元/立方米,下调0.10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