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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区社保局给社保基金安全上好“四把锁”
发布时间: 2015-08-18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类型: 安全生产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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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上好“思想锁”。思想规范才能做到行动规范,利州区社保局通过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典型教育等方式,要求单位干部职工认识到规范在财务工作中的重要性,增强规范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新性。

    二是上好“责任锁”。建立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实行财会人员定岗定责,明确专人负责与各开户银行、参保单位对帐,做到账证、账表、账实相符,同时加强社保基金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基金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三是上好“监督锁”。建立岗位之间、业务流程之间、股室之间相互监督权责制约的机制,社保基金财会和基金出纳分别建立收支台帐,坚持复核检查监督,对涉及基金管理的岗位进行重点监督,动态监测,切实做好基金监管工作。

    四是上好“制度锁”。完善基金财务管理、基金征缴管理、个人账户管理等财务内控制度,严格执行社保基金征缴、拨付程序,强化财务印鉴、票据、空白凭证专人登记管理、银行代收管理、收支复核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和经办行为,杜绝冒领、骗取基金等违纪违规行为,确保社保基金收入、支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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