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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监大队“四举措”做好汛期建筑施工安全
发布时间: 2016-06-28   来源: 区城乡建设管理监察大队   信息类型: 安全生产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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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切实加强汛期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区城监大队强化措施,不断加大建筑工地安全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防汛专题工作会,深入分析利州区辖区所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针对汛期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事故易发类型制定防范措施和部署各类相关工作。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大对辖区内弃土场排土场的监管,对违规、超高倾倒现象进行严管重罚。加大对在建工地巡查密度,要求施工企业安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监理单位负责人会同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随时监控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状况,定期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专项检查。

    三是查找薄弱环节,提升检查频次。加大对深基坑、人工挖孔桩、物料提升机、高边坡、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脚手架及模板支架等易受恶劣天气影响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频次,切实将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强值班管理,畅通信息通道。要求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落实24小时汛期值班制度;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要做到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遇到汛期险情,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迅速组织抢险救灾。

    截至目前,对工农镇千佛村三、四组弃土场、龙潭乡胜利村八组五道河1、2号桥弃土场、万龙路元山弃土场万龙路龙潭乡元山村五组(黑岩沟)下河坝弃土场等7家进行了立案调查,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0份,调查通知书3份,行政处罚1起。对宝轮“轩辕别苑”项目、宝圣国际项目工程、清水湾二期、广元小商品城棚户区项目工程、雪峰客运汽车站等26个在建工地开展检查75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0份,《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10份,停工通知书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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