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筑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龙潭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强化监管、立足预防、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上下功夫,采取以下措施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建筑监管制度建设。明确乡村(社区)两级各自在建筑安全管理中的监管职能与责任,实行两级共同承担监管责任的双重管理模式,由被动管理向主动参与管理转变,消除监管盲区。
二、加强对建筑安全的宣传教育。采取各种形式,多种渠道对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教育。加大对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责任感。
三、深化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也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只有消除隐患,才能防范事故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为此,我乡持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要求各村(社区)每月报送安全隐患表。
四、加大建筑安全行政执法力度。乡安办采取巡查、综合检查等方式,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始终保持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打击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