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冬季节,各类保健食品也进入热销季节,广元市利州区消费者协会受理多起保健品投诉案例,广元市利州区消协就此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理性看待促销活动。天上没有掉馅饼的事情,小便宜莫占。“送礼送健康”、“送产品”、“送米送面送鸡蛋,”,一些保健品推销者打着免费的幌子,对老年消费者施以小恩小惠,实则推销其价格高昂的保健品敛财。
二是切忌轻信以会销形式宣传的保健品。谨慎参加各类讲座活动,对商家举办的各种健康讲座、免费检查、免费试用、上门服务等活动不要盲目参加。
三是增强购买辨别能力。老年消费者购买保健品一方面要针对自身身体需要,做到因需购买,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到证照齐全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品,另一方面购买时要注意辨别真伪。正规保健品有小蓝帽的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标志为蓝色图案,下方有“保健食品”字样,国产保健食品为“卫食健字第号”或“国食健字第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卫进食健字第号”消费者也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栏目查询。
四是切勿以食代医。身体不适要就医。《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对保健食品定义为:“保健(功能)食品是食品的一个种类,具有一般食品的共性,能调节人体的机能,适用于特定人群食用,但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保健品并非药品,老年消费者在身体不适时,一定要到正规医院去检查就医,以免贻误治疗时机,切记保健品不能治疗疾病。
五是依法主动维权。消费者要养成主动向商家索取购物小票、购物发票等购物凭证,当发现所购买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是消费者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法主动、有理有据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广元市利州区消费者协会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