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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东坝办事处莲花村七组苗圃搬迁及经营损失补偿评审结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14   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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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办公室:
    根据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关于东坝办事处莲花村七组苗圃搬迁及经营损失补偿评审报告》,现对该补偿评审的结论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1、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2、国务院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广府发〔2009〕10号及相关文件。
3、评估人员通过市场调查获得的有关现行价格和交易资料。
4、资产占有方申报材料及其它资料。
二、评审结论: 
1、经评审苗圃搬迁及经营损失补偿送审金额:2176942.70元,审定金额:1970314.23元,审减金额:206628.47元(详附件)。
2、本评审结论中补偿金额1970314.23元,作为补偿金额参考的最高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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