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利州区以工代赈办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公示 » 详情
广元市利州区以工代赈办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公示
发布时间: 2016-09-10   来源: 区发展和改革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区以工代赈办是负责全区以工代赈工作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意见和管理办法;负责争取国家、省、市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做好与上级部门之间的项目衔接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全区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编制、上报和下达全区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会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做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调拨、地方配套资金计划的安排以及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负责项目库建立,牵头组织对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

(二)2015年主要工作

2015年,我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大局,充分履职,克难攻坚,各项工作全面推进,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一是项目争取多。我区今年共争取以工代赈项目资金654万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的109%。其中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投资计划204万元,安排在荣山镇鱼龙村等7个乡镇9个村,分行业投资为:乡村公路180万元,人畜饮水20万元;建设内容为:改建乡村公路9公里,新建集中供水站1处,建蓄水池10口50立方米,建饮水渠5公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450万元,涉及荣山镇鱼龙村等3个乡镇6个村,对生存环境恶劣的191户750人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建住房191套及附属设施共28230平方米,建设村内道路11.3公里

二是项目实施好。按照其要求做好了2014年以工代赈通村公路计划10公里,截至目前已全面完工,投入使用,顺利通过市办验收。其中白朝乡观音村的乡村公路厚20厘米,宽4.5米,项目建设质量好,标准好,在市办验收中得到了验收组的一致好评;龙潭乡公路自建项目的材料管理做法得到了市办的肯定,在全市的以工代赈业务培训会上做为先进案例进行表彰。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农户165户650人,建住房165套及附属设施共24450平方米,建设村内道路9.8公里,也顺利通过市办验收。三堆镇的三星村对2户6人贫困人口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虽然户数少,但是镇、村依然积极筹备,认真建设,农户得到搬迁安置,各项软件资料准备齐全,得到了市以工代赈验收组的高度评价。

二、部门概况

区以工代赈办2015年有独立编制机构单位1个,独立核算机构1个。区以工代赈办现有在职人员5名,其中公务员3名,机关工勤人员2名。年初在职实有人员4名,退休3名,年末在职实有人员5名。退休人员3名,其中公务员退休3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525.2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5.22万元,事业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长18.2%。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75.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7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3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4万元等。年末结转和结余45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下降83.07%。

收入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额度增加;二是按政策规定补发职工工资改革调资及津贴;缴纳并轨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总额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未拨付完。

2015年办公室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等各项规定,本年“三公经费”严格按规定开支。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7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3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8.9  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6.7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3万元,农林水支出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2.34万元等。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39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16.7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及生活补贴;

(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基本医疗费;

(四)农林水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款;

(五)住房保障支出2.3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88 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无。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0.48 万元,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5 批次,45人,共计支出0.48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市上验收、检查工作2批次,与区级相关部门检查工作2批次,合计0.48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34 %,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下乡次数增多。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1.到省、市以工代赈办汇报工作、争取项目和专家项目评审;2.规划项目前,到乡镇、村组踏勘项目、调研工作;3.到乡镇、村组进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日常督查、执法检查、项目验收、重点项目评审、不定期到帮扶村进行帮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2.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本单位对因使用年久,无法正常运行的固定资产进行更新,政府采购办公电脑一批,金额2.3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单位无一般公务用车。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