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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6-09-10   来源: 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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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单位是201112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590号)》和市委编委《关于成立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的批复》成立的。单位主要职责是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补偿和安置工作。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编制人数25人,实有人员22人。单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等5个股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 457.51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457.41 万元,其他收入    0.10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长 170.41   %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 457.51万元,其中: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6.58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440.1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10.81  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长170.41 %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政策性工资增长和政府对于棚户区项目投入的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 45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4.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等各项支出,项目支出 273.36 万元,主要用于棚户区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等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8万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支出;

(二)   城乡社区支出  440.12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津贴办公等支出;

(三)   住房保障支出  10.81  万元,主要用于按比例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项目支出273.26万元,主要是用于市城区棚户区改 造的征地补偿和安置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1.73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85  %,较2014年增长 23.5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单位没有涉及因公出国(境)的事项和相关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  1.15   万元,2014年决算数下降 21.3%。主要原因是我们单位严格按照八项规定的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接待费的开支。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因公务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22  批次,  385  人,共计支出  1.15  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我单位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58   万元,用于在工作中因公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较2014年决算数下降  32.62  %,其主要原因是我们严格执行了中央以及省市八项规定,强化了内部管理,从严控制支出的结果。

 在过去的一年我们在棚户区改造的工作在市委市政府以及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圆满完成了2015年的决算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财务人员要加强《会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二是进一步强化内控制度等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三是改进方法做好财务管理的细节工作提升财政决算编审质量,提高决算分析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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