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是广元市公安局的一级预算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四)组织实施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五)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承担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区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八)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九)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三)拟订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承担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等相关工作,拟订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承担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监督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十五)指导区林业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六)承担广元市利州区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七)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八)承办市公安局,利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概况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内设4个部门,10个大队,23个派出所,1个拘留所。分局总编制(区编)设85名,实有编制78名,其中行政编制7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名,工勤控制数1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6248.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262.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985.8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6.8%。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3929.77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861.1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53万元。年末结转与结余2318.31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长10.6%。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3929.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6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804.75,日常公用经费792.87;项目支出2332.15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专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3861.17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工作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07万元,主要用于民警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43.53万元,主要用于民警住房公积金缴存。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1.1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2.1万元。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其他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其他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04万元.
2015未购置新车。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执法执勤用车39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9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9.04万元,用于公安办案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792.8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底,共有车辆39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9辆。
附件:1.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收支决算总表、收入总表、支出总表
2.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3.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