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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2015年部门决算公示
发布时间: 2016-09-10   来源: 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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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依法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建立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区乡镇街道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3.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组织、协调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及市场主体的稽查制度,依法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市场违法行为、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区政府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5.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6.承担监督管理商品质量的职能,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7.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协助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

8.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及保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酒类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 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10.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推动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二)2015年主要工作情况

1.积极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利州区经济平稳发展

扎实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与全国同步实现“一照一码”,全年共办结“一照一码”《营业执照》860件。全年新发展各类企业1019户(其中私营企业1003户、内资企业16户),注册资本22.98亿元;新发展个体工商户4492户,投资额达4.85亿元;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52户,出资总额为0.82亿元。按照市政府《广元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全年助推40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全年办理各类动产抵押登记52件,抵押物价值3.67亿元,抵押担保主债权金额2.29亿元,为企业盘活资产6.62亿元。全年新申请商标165件,注册123件,新增广元市知名商标6件,通过知名商标的复审认定5件。不断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全年动员企业申报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共31户,其中区级21户,市级8户,省级2户。新创建诚信市场4个,农产品批发中心成功创建国家级诚信市场。

2.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营造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

1)以专项集中执法为重点,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是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全年立案查处广告案件8件,责令经营者停止发布违法广告5件,开展网络广告巡查20次,巡查各类网站72次,实地检查网站7个,网上检测医药、房地产、中介服务等广告64条,纠正6条。二是扎实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和坑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农资经营店63户次,对农资市场销售的化肥进行抽检8批次,其中合格6个,不合格2个,立案查处2件。落实“菜篮子”民生工程,督促市场业主设置规划农贸市场自产自销推位220个。三是强化网络交易监管。开展了“2015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先后2次从网上对辖区的网络经营主体进行核对,3次对辖区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服务的经营户进行了检查整治,辖区网络监管系统已建档户数221户,已亮标亮照7户,亮照亮标率达70%,查处网络虚假宣传案件1件。四是全面强化合同监管执法。对房地产、旅游、房屋中介、物业管理等合同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各类合同550余份,纠正22份。指导签订农业订单合同120份,合同金额1000万元。查处违法格式条款案件3件,受理各类合同争议纠纷 4 件,争议金额 6.5 万元,成功调解 4件。五是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反垄断以及商业秘密保护等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了“双打”专项行动,检查经营主体2180户,检查批发零售、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75次,整治重点区域15处,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7件,案值3万余元,其中侵权案件6件,全年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件。六是坚决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集中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执法行动2次,共检查经营户1260余户,排查出无照经营120余户,督促规范办理证照110余户。七是开展文化市场专项整治。集中开展了网吧、娱乐场所清理整治、“扫黄打非”等专项行动,以学校周边、车站、夜市、繁华街道、居民小区为重点区域,对违法从事网吧及娱乐经营活动场所依法查处取缔,着力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根据招生考试环境专项整治集中行动方案要求,集中开展了“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3个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高、中考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以电子通讯器材、电子接听设备等商品为重点开展了专项检查。八是优化运输市场环境。先后牵头组织与公安、运政、商务等部门进行集中整治2次,配合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进行检查3次。累计检查销售企业161户,机动车客、货运企业18户,二手车交易市场11户,机动车维修企业295户,检查电动车、摩托车经营户28户。

2)着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大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一是丰富形式开展消费维权宣传。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宣传系列活动为载体,向广大消费发放了新《消法》等宣传资料20000余份,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解答消费者关心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现场教授消费者识假辨假知识,展示过期变质、侵权等假冒伪劣商品120余件,开展了假冒伪劣产品集中销毁活动,品种涉及食品、儿童玩具、日化用品、纺织品、皮鞋、棉絮等10余类,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消费维权和理性消费意识。二是在机构整合过程中,我局率先将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和12315消费者维权整合,并进一步梳理了处理机制。全年受理消费者维权咨询313件,投诉举报237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回复,办结率100%。进一步健全了“诉转案”衔接机制,全年受理投诉举报案件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4万元。

3)强力打击传销和规范直销,推进“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对照《关于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川工商元〔2014〕135号)中的创建模式和创建标准,广泛开展“两无”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城市居委会、农村村委会和基层食药工商所、派出所的作用,形成了群防群控,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8月29日,我局出动30余名执法人员会同东坝派出所干警查获一处传销窝点,查获传销人员14人,遣返10人,受到工商机关行政处罚4人。12月18日,全省打击传销工作现场会在我区召开,省、市领导现场参观了我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校园”现场,上西皇泽社区作经验交流发言。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作出“皇泽寺社区创建‘无传销社区’思路清、工作实、效果好,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肯定性批示。

4)投资理财清理扎实推进。按照上级统一部暑,清理整顿组负责清理的22户企业123个融资项目,涉及资金4.8218亿元,现已累计清退2.4615亿元,涉及1394人,天汇、龙信、瑞凯、金鸿、金宇5户企业已全部清退完毕。清理组通过公安冻结、工商函告等方式冻结房产、冻结房产、土地及股权16件,对应项目39个,涉及融资金额2.37亿元。

3.狠抓“四品一械”监管,切实维护“舌尖上的安全”

1)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增强。一是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乡镇、部门与区政府签订年了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聘请村社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224名,三级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二是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全年组织开展了白酒、食品添加剂、豆制品、农村家宴等专项整治4次,围绕食品安全重点区域、重要品种、重要时间节点及舆论热点,开展了学校、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冻肉市场、进口食品,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期间食品安全等专项检查保障行动十余次,辖区食品经营秩序持续优化。三是行业治理持续深化。集中开展餐饮环节“明厨亮灶”工程和“践行三严三实、弘扬新风正气”活动餐饮环节垃圾入篓专项行动,辖区餐饮场所环境卫生、经营面貌得到改善。四是宣传培训力度加大。先后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共54批次,参训人员2万余人,进一步提升了经营使用单位责任意识,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 ”、“6.26国际禁毒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合理用药宣传月、宪法日宣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等大型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关心食品安全氛围。五是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基层所由7个增加到12个,人员从19人增加到84人,购置了执法记录仪、食品快速检测等设备和执法电动车两台装备到各基层所,基层所办公用房、执法车辆基本得到保障。

2)药品器械监管更加严格。全年共组织开展了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整治、药品流通专项整治、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专项整治、疫苗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特殊药品专项整治等专项活动5次。开展了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眼用全氟丙烷气体检查、定制式义齿检查、注射用透明质酸钠监督检查、隐形眼镜检查、打击“两非”等专项检查9次,完成年度基药抽检和民生抽检任务144批次,其中检出劣药8起。率先完成了药械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报送和药品电子监管扫码上传工作,全年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 959 例,器械 241 例,化妆品10例。

3)保持打击违法犯罪高压态势。2015年,我局食品药品案件共立案93件,其中当场处罚25起,移交公安1起,一般程序案件67件,受理食品药品投诉123起,全部处理办结。全年民生工程抽检270批次,其中:食品类200个批次,合格194个批次,不合格6个批次,药品类70个批次,合格57个批次,不合格13个批次,对抽检不合格均予以了立案调查。

4.加强精准扶贫工作力度

我局成立了精准扶贫、包带工作领导小组,驻村工作队,明确责任分工,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选派两位同志驻村任第一书记,在详细了解帮扶村、帮扶对象基本情况前提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今年6月在白朝乡星明村投入3.3万元购置养蜂设备及蜂种,并对42户帮扶户进行了多次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对帮扶的贫困村的贫困党员、留守儿童、孤寡老共45名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发放了价值3.5万余元的慰问金及慰问品。

二、部门概况

广元市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总编制99名,其中行政编制7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0名,事业工勤编制3名,机关工勤编制5名,工勤控制编制1名。实际供养人员187人,其中行政人员10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3人,事业工勤人员21人,机关工勤人员6人,工勤控编1人,聘请协管人员22人,退休人员21人,遗属供养人员2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 1225.58 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1215.54 万元,其他收入 10.04 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长 152 %。

2015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 1116.37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 93.73 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022.64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09.21 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长 130 %。

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人员增加(原利州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利州区工商局和广元市直属分局5个基层所整合为一个机构),职能职责和监管领域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共计 1106.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034.89 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979.9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4.97万元;项目支出 71.44  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管等专项业务工作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93.73  万元,主要用于退人员工资;

(二)医疗保障  44.14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

(三)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968.46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897.02万元,一般行政管理16万,药品事务10万元,化妆品事务4万,医疗器械事务7万元,食品安全事务12万元,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管事务22.44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20.24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较2014年增长 29 %。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  /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下降)  /  %(或与2014年决算数持平)。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  /  次,出国(境)  /  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  1.38   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

  67  %,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职能增加。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  18  批次,  196  人,共计支出  1.38  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量化评定检查2247元,淋川县食药局考察4664元,苍溪、旺苍、朝天局交流学习6889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8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 26 %,主要原因是机构整合车辆增加。

截至2015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 1 辆,其中:轿车 1 辆。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18.86 万元,用于食品药品和工商职能监管和行政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 

 65.01 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40.79万元。截至2015年底,共有车辆 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7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 辆,其他用车 / 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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