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省、市有关建设用地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
(二)组织实施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工作;
(三)组织实施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及拆迁补偿安置工作;
(四)指导和组织协调全市跨行政区域重点项目的土地征收及拆迁工作;
(五)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征地拆迁事项。
根据市委编委《关于调整市城市规划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管理体制的通知》(广编发【2015】53号)和市政府《研究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管理体制调整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广府阅【2015】66号)等文件规定于2016年1月1日由原广元市利州区房屋征收中心、广元市利州区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办公室整建制并入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确定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编制74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0名,其他事业编制74名。在职人员总数64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其他事业人员64人;退休人员1名。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固定资产总额441.29万元。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582.06万元,较利州区征收中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54.42万元增长276.92%;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582.06万元,较利州区征收中心2016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54.42万元增长276.92%。
广元市土地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2017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582.0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4.17万元,公用支出57.89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986万元。其中: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1.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