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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9-19   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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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拟订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有关财政性资金安排、财政政策和项目的建议意见并指导实施;配合区级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有关项目。参与组织实施种粮农民补贴、畜牧水产良种补贴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拟订优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等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政策和主要农产品进口建议,研究制订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负责指导全区休闲农业发展;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有关工作。

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产品质量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和质量追溯,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

6、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蚕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肥料、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农业生产资料国家标准,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资市场秩序的整顿、规范和农资打假工作;承担渔政、渔港、渔船、渔机、网具的监督管理职责。

7、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攻关和关键技术装备开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指导全区农业机械化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建设和技术工作,指导农村机电提灌、机耕道建设,承担农业机械化使用安全监管职责。

8、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动植物防疫检疫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上报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担区内从境外引进农作物种子(种苗)检疫工作,牵头管理外来农业物种;组织兽医医政和兽药药政药检工作。

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信息服务。

11、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区级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组织农作物、畜禽、水产养殖等新品种育种攻关和农业先进技术引进、试验、示范,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耕地质量,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

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资源环境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政策建议,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会同有关部门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14、负责水产渔政工作。拟订渔业发展和渔业资源保护利用规划;负责全区渔业生产,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和市场建设;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渔药、渔饲料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负责水生生物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渔业环境监测;协调仲裁重大渔事纠纷,查处重大渔政案件,牵头查处渔业污染事故;负责全区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和各类渔业项目审查;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15、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民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16、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组织实施农业“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促进农业贸易工作,协助开展农业领域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援外项目。

17、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粮油产量稳中有增。2016年全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22.8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4%。全年粮食产量8.13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7%,较去年增加0.053万吨,粮食亩产提高1.1%。油料产量0.28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04%,较去年增加6.1%。全年建设绿色防控点7个,防治面积3.3万亩,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17%,110%。

2特色优势产业持续发展。全年蔬菜种植面积达22.2万亩,总产量实现54.5万吨,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6%,105%。新增城市调节基地0.24万亩,新增商品菜0.37万亩,新增产量1.8万吨,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240%,123%,180%。全年生猪出栏33万头,肉羊出栏8.3万只,肉牛出栏1.1万头,完成目标任务的118%,277%,138%。全年出栏小家禽320万只,其中剑门土鸡154万只,完成目标任务的107%,110%。水产品总产量4500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13%。水果产量达5.6万吨,完成目标任务的112%。

3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投入资金36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0.24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20%。大力推进化肥减量增效,科学施肥,化肥使用量年度增长率控制在0.8%以下,完成目标任务的113%。新建农村户用沼气池400口,新建沼气集中供气项目3处,覆盖215户,完成目标任务的100%。维修病险沼气池1100口,完成目标任务的110%。更新改造维修提灌机械198台次4110千瓦,完成目标任务的111%,提水保灌面积达2万亩。全年完成机耕作业面积12万亩,机收7万亩,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47.5%,完成目标任务101%。

4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稳步推进。今年新建的菖溪河现代农业园区综合建设基本完成,园区道路、光伏提灌站、土地整理,母家湾、海棠溪、方家山三处景点打造已完工,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巩固龙潭生猪产业园区,重点提升大荣木本油料拓展园区,园区内道路建设、土地整理、稻香园微田园建设、景观节点、农家乐、配套设施、环境整治,水土保持已完工,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建设白龙湖水产生态养殖园0.21万亩,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5农业实用技术培训高效率开展。建立菖溪河现代农业园区、荣山镇中口村脆红李生产基地等现代农业人才示范基地2个,完成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1780人次, 建设科技示范户978户,建设科技试验示范基地13个,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9.1万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14%。

6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断壮大。着力培育以家庭农场为主要对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 20个,发展家庭农场80家,新建农业社会化服务超市13家,完成目标任务的133%,119%,108%。

7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全面完成全区土地确权颁证目标任务,确权颁证面积达297467.1亩。深入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扩面工作,改革试点范围扩大到35个村、222个组,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8农业品牌化不断推进。认证无公害农产品2个,绿色食品认证2个,其中龙潭乡华文养殖专业合作社获得四川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证、利州区龙潭、金洞等乡镇的桃、梨获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天曌果蔬专业合作社的辣椒(鲜)、荣生源食品有限公司的剑门牌橄榄油荣获绿色食品认证,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200%。创建省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4个,完成目标任务的400%。

 9、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有力。年检测农残样品1000余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3%。全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兽药残留检测样品100余个,瘦肉精快速检测样品3000份,开展兽药饲料专项整治行动,饲料和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2%。三堆镇、龙潭乡创建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已顺利通过验收。三堆镇井田村、龙潭乡复兴村、大石镇青岩村、荣山镇中口村已成功创建成区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村。完成全年创建目标任务的100%。

10、筑牢动物防疫安全屏障。全区牲畜口蹄疫免疫密度达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4%。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高致病性禽流感、鸡新城疫免疫密度达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4%。产地检疫、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定点屠宰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率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0%。水产品抽样检测数完成60个,水产品检测合格率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11、强化农机安全监管。与市交警支队开展联合执法4次,共查处违章拖拉机38台次,其中无证驾驶2人,拖拉机未注册登记2台,未违规上牌、发证,完成目标任务的100%。为做好拖拉机年检工作,实行集中年检与每月补捡相结合,共年检拖拉机318台,拖拉机年检率达77.2%,完成目标任务的110%。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强化渔业船舶安全管理,渔业船舶登记率达95%,年检率达100%,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12、农业综合执法力度不断加强。全年共办结农业综合执法案件18件,完成行政事业性收费上交财政罚没收入2.1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300%。严格诚信体系建设,创建“农资诚信示范店”10家,完成目标任务的100%。种子备案245个,种子抽样送检28个,农药抽样送检21个,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98%,完成目标任务的103%。

12、项目争取和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亿元,库存2300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0%。引进龙头企业广元市博深园林有限公司1家,编写储备重大农业项目15个,其中有项目建议书4个,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750%,100%。市(区)联合完成招商引资到位资金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11亿元,向上争取项目资金5969.49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19%。 

二、部门概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汇编的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现有独立编制机构数3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独立编制机构数5个;财政补助独立编制机构数25个(含乡镇办农业技术推广站17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本年收入合计7431.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31.14万元,占100%。

2016年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本年支出合计735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4.51万元,占26.30%;项目支出5418.63万元,占73.7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总决算7431.1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总计增加109.99万元,增长1.50%。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总决算7353.1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总计增加1895.22万元,增长34.7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3.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4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60.22万元,增长30.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93.1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30万元,占1.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21万元,占1.00%;节能环保支出575.01万元,占8.11%;农林水支出6176.75万元,占87.08%;住房保障支出118.69万元,占1.6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4.18万元,占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59.05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2.69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5.56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7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3.18万元,完成预算100%;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支出571.8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607.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91.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支出662.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治(项)支出136.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支出58.11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支出1470.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项)支出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支出219.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支出114.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支出628.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58万元,完成预算100%;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106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18.6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支出14.1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4.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1.1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3.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09万元,完成预算 96.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9.00万元,完成预算95.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9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93万元,下降3.2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93万元,下降4.67%;公务接待费支出持平。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加强了公务用车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00万元,65.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9万元,34.69%。具体情况如下:

1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00万元。主要用于精准扶贫、农村产权改革、病虫害控制、农(畜)产品安全检测抽样、春秋两季动物疫病防疫、屠宰场整治、农执法检查、渔政执法、农业项目实施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0.0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1228人,共计支出10.09万元,主要用于省市部门督查及其他县区部门考察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屠管工作、农村产权改革工作、农业执法工作、农业项目工作、院地合作工作等方面。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0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34万元,比2015年增加25.56万元,增长16.2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元市利州区农业局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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