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广元市利州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详情
广元市利州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9-19   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区人大常委会是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区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区人大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领导、主持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讨论、决定本区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根据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监督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撤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人大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议和命令;

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

在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市人民检察院和人大常委会备案;

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各序列局局长的任免;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区长;

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区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定职权,召集区人民代表大会2次,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3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项,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3人次,开展执法检查4次,视察、调研21次,作出决议决定20项,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领导,严肃换届纪律,人大换届圆满成功

2016年是人大换届选举之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监督职能,全区人大换届风清气正、工作规范有序。

强化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召开换届动员大会及专项工作推进会,培训换届基层业务骨干400余名,编印培训资料500余册,印发宣传挂图2000余张,大力宣传换届政策法规,切实增强选民的参与意识,引导选民依法有序参加选举。

开展警示教育,严肃换届纪律。多次召开严肃换届纪律专题会,传达学习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和辽宁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的通报等严肃换届纪律文件精神,反复组织代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镜鉴》,对代表进行换届纪律知识测试,并与代表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增强代表严守换届纪律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了换届风清气正。

心组织指导,圆满完成换届。强化组织领导,周密制定工作方案,详实安排换届选举时间和工作步骤,依法做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代表资格审查等工作,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选出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553区人大代表200名、市人大代表60名,新选出的各级人大代表的先进性、广泛性和代表性进一步增强,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成功召开了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圆满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二、聚焦发展要务,突出监督重点,推进经济加快发展

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加强对经济运行、计划预算执行、项目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工作的监督,力促我区经济稳中求进、加快发展。

助推脱贫攻坚取得实效。常委会把脱贫攻坚作为人大工作监督的重点议题,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对荣山镇和平村、中口村,白朝乡徐家村、魏子村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集中视察,并听取和审议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针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业支撑不足、公共服务相对落后、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强等问题提出了审议意见。常委会班子成员经常深入所联系的桂花村、白岩村、冠山村、张公村、板桥村等地蹲点调研、宣讲政策、制定规划、督促落实,推动了所挂联村的脱贫工作。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各级人大代表疏导、反映、解决群众问题300余个,提出各类意见建议140余条,为群众办实事900余件。常委会机关扎实开展对金洞乡桂花村的帮扶工作,该村58户贫困户的退出经市级验收合格。

助推重大项目加快建设。常委会班子成员经常深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土地、规划、融资、用水、用电等方面的问题。为加快重点建设项目进度,审议并批准了棚户区改造、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军民融合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有关资金纳入区财政预算的议案,及时为区政府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瓶颈问题提供法制保障。

助推预算管理更加规范。贯彻落实《预算法》,实施全口径预算监督,修订了《关于加强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决定》,强化预算实质性审查。审查和批准了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预算情况的报告、审议了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完善区、乡财力和事权相匹配的财政管理体制,积极组织收入,强化支出管理和财政预算约束,创新财政资金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等审议意见;审议了2015年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加强审计中介服务管理,强化审计问题整改等审议意见;关注政府性债务的合理使用,审查批准了2016年政府债务。

助推经济稳健运行。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常委会主动服务、积极作为,多次听取发改、经信、商务、财政等部门的汇报,了解全区经济运行状况。审查和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十三五”规划、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计划的报告,审议了 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对农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增收困难,招商引资大项目、好项目不多,部分企业开工不足、技改乏力、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提出了系列意见建议,支持政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力促经济平稳运行。

三、践行民本理念,回应群众关切,促进民生福祉改善

常委会情系民生,聚焦群众关切,支持区政府保障改善民生,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关注社会事业发展。通过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审议,我区加大了对教育经费的投入、进一步优化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走在了全市的前列。通过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审议,我区加强了农村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强化基本药物保障、着力推进城乡医疗均衡发展,有效地缓解了农村群众就医难问题。审议了全区体育工作情况,建议着力抓好竞技体育训练,完善体育设施场地建设,大力发展体育产业。听取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建议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产业发展,充分整合现有养老服务资源,制定和完善养老产业规划,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体系。

关注“舌尖上”的安全。审议了全区城乡供水工作情况,建议加大对农村饮水项目的投入、加强水质监测,确保人民群众的用水安全。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审议了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加强食药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增添设施设备、提高监管技防能力、严厉打击食药安全领域的违法行为等审议意见。组织代表深入赤化金五鑫养殖场、宝轮梨树村蔬菜种植基地、泥窝村礼荣家庭农场等地现场调研,听取全区“菜篮子工程”工作情况,建议政府积极培育新型市场主体,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加强农资市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菜篮子”安全。

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工作监督的重要内容。对东坝、雪峰、大石、荣山、宝轮等地污水处理厂(站)运行、工地扬尘污染、黑臭水沟排污情况多次调研,提出了整改意见7条。审议了区政府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审议意见整改情况和2016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建议政府及相关部门围绕建设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核心区目标,坚持“绿色”发展理念,筑牢生态保护红线意识,强化环保监督、环保准入、环保法治工作,促进利州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

四、维护公平正义,构建法制良序,深入推进依法治区

常委会按照依法治区的总体目标,切实发挥监督作用,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利州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带头学法用法。常委会高度重视法律知识学习,制定学法用法规划,认真落实会前学法制度,集中学习了《四川省扶贫开发条例》《监督法》《预算法》等8部法律法规。深化人大干部对依法治区工作的认识,组织机关干部与人大代表对全区依法治区工作相关要求专题学习,增强监督和指导依法治区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审议了区人社、扶贫移民、国税、交通等部门落实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4个部门的整改工作得到了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较好地提升了政府部门工作质效。审议了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情况,建议政府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加强耕地保护,依法开展拆迁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对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出初审意见14条,清理出失效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24份。开展《刑法修正案(九)》《执业医师法》等执法检查,审议执法检查报告,跟踪督促问题整改,保障法律法规在我区全面贯彻实施。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审议了人民调解工作情况,提出了积极构建政府、法院和基层调解组织三方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着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等审议意见。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健全了领导分工责任制,进一步加大信访督办工作力度。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8件(次),全部予以转办交办,促进了群众诉求依法合理解决。

五、加强服务保障,促进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工作,努力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全力支持代表依法履职,代表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强化学习培训。采取以会代训、外出学习、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等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各类学习培训活动。对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联络处主任进行了代表议案、意见、建议的提出、办理等方面的专题培训与履职培训。坚持定期为代表寄送《人民权力报》《人大公报》等资料,组织市、区人大代表与人大机关工作人员50余人次参加省、市人大组织的预决算监督、农业农村政策法规等内容的培训,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

积极组织代表活动。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出台了《关于组织市区人大代表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意见》,将60名市人大代表和200名区人大代表编入22个代表小组,通过召开银企代表座谈会、兵役工作座谈会等活动,为闭会期间代表开展活动搭建了平台。深入开展“四带头”、“四个一”活动,组织市、区人大代表600余人()对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产业发展、食品安全等重点工作进行了视察,保障代表知情知政

办好代表意见建议。把督办代表建议作为支持代表履职的重要抓手,及时交办,跟踪督办,推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效。交办代表建议96件,“加快白龙湖网箱拆除移民养殖户产业转型”、“农村群众就近就医难”等建议的办理受到代表的好评,建议办理回复率100%,满意率在90%以上。

六、加强自身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机关工作活力增强

常委会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全面加强机关思想、制度、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人大干部素质,提升人大机关形象。

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学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定篇目、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将近年来中央、省、市、区查处的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开展专题研讨,切实增强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将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

加强作风建设。按照三项整改“回头看”和“五项专项整治” 要求,正风肃纪,制定了机关绩效考核办法,逗硬落实机关请销假制度,深入整治拈轻怕重、不在状态、斤斤计较等不良思想和行为,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遵守机关各项规定,潜移默化地带动了机关作风持续向好。

加强制度建设。对常委会《议事规则》《组成人员守则》《机关管理制度》等20多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集体讨论问题、集体行使职权、依法依纪决定重大事项,常委会议事决策有章可循、履职行权更加规范。

二、部门概况

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1个、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中心)现有在职人员38人(其中:公务员33人,参公人员1人,机关工人2人,事业管理人员2人),离退休25人,临聘人员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单位收入决算总额为916.9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04.64万元,含年初结余17.57万元,财政拨款占100%。

2016年本单位支出决算总额为90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47万元,占71%;项目支出258.17万元,占29%。

2016年末结余29.88万元,因政策调整,情况发生变化,涉及换届选举,许多走访、调研、代表培训、资料汇总等工作经费尚未支付。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人大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16.9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9.67万元、304.2万元,增长66%、6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人大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4.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4.2万元,增长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人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4.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0.01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19万元,占13%;医疗卫生支出15.89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24.53万元,占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0.01万元,其中:人大机关行政运行491.8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万元,人大会议243.56万元,人大监督工作3万元,人大代表工作8.61万元,2016年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19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99.7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45万元,2016年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5.89万元,2016年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4.5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24.53万元,2016年决算数与调整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人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46.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01万元、津贴补贴105.79万元、奖金62.68万元、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15.89万元、绩效工资11.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4.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00万元、退休费42.11万元、生活补助57.62万元、奖励金0.35万元、住房公积金24.53万元。

公用经费141.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8.33万元、印刷费24.76万元、手续费0.26万元、邮电费1.19万元、维修(护)费6.5万元、会议费5.48万元、培训费2.62万元、公务接待费4.24万元、工会经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84万元、其他交通费22.4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3.4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人大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07万元,完成预算6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84万元,完成预算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40万元,完成预算9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12万元,下降1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6万元,下降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6万元,下降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84万元,占8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24万元,占1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84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2辆,中型面包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8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监督检查及调研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2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692人,共计支出4.2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内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交流考察学习、外市友好县区人大常委会交流考察学习、上级等。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人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20万元,比2015年增加91.77万元,增长65%。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区人大一般公务用车5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