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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9-20   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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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区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利州区(回利州区)工作或定居政策。

8、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10、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11、组织实施全区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的申报、体检、考核、审核、报批等工作。

12、拟订全区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区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

13、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

14、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区级各部门(单位)的全区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 

15、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6、贯彻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7、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8、负责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出国(境)培训工作。

19、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以扶持创业为重点,就业创业工作扎实开展。

一是加快“五园两区一带”创业示范载体建设,目前已建成了广元利州创业孵化园、龙潭现代都市农业创业园、回龙河工业创业园、利州区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孵化园、苴国里创业大街、宝轮泗河子创业一条街“四园两区”,初步形成了遍布城乡、覆盖全民的创新创业格局。截至目前,已成功孵化企业126家,在孵企业185家,创造就业岗位3600余个,间接带动就业5000余人,产值达到12亿元。广元利州区创业孵化园已申报第三批全国创业孵化基地。二是扎实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和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工作放在首位,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截至目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21个,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310人、见习68人,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1183人,其中贫困家庭劳动力240人。三是着力提高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坚持就业培训与产业发展结合、与市场接轨、与劳动者意愿衔接,大力推行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和定岗培训,切实提高就业创业能力。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各类培训62期3508人,其中精准扶贫就业培训9期1156人。四是建立健全“一库五名单”。对就业扶贫对象实名动态管理,做到建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基本信息准、就业意向明、就业状态清”。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区10105名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登记工作,登记入库7946人。

2、以扩面征缴为重点,社会保障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利州实际、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二是狠抓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实现人员全覆盖,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主动参保、踊跃续保。截至目前新增扩面参保4307人。三是强化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对征地农转非欠费拟定并落实了还款计划,对欠费单位进行清理,对历史欠费进行催缴。截至目前清缴欠费29.9万元,清欠征地农转非项目欠费11000万元。

3、坚持人才强区战略,人事人才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以客观公正、注重实绩为原则, 2015年度全区应参加考核5872人,参加考核5857人,评为优秀728人,合格5121人。二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完成了全区49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的网络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对51名初级和192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进行了评审和申报工作,对全区3479名教师职称进行了全面过渡,刚性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3人,柔性引进20人,成功申报全市技能工作大室1个,组建了“圆梦小康”技能人才工作团队,为54个贫困村提供政策咨询、送岗位、送培训带村组活动50余次。三是做好技术工人等级考核工作。完成了2015、2016年度125人的审核办证工作,并完成全区121名军队自主择业干部信息核查工作。四是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审批工作。完成公务员考录、选任、公选、军转干部安置等36人的登记工作,并完成了517人次的职级晋升工作和663名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及参公人员考核工作,并对全区行政机关1478名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开展了“提升扶贫攻坚能力、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网络培训,参训率和合格率均达100%。

4、以监察仲裁为重点,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一是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截至目前,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84件,受理率和按期结案率均达100%。二是深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争议解决在基层,截至目前,共调解354件,其中乡镇(街道)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252件,调解成功186件。三是推进信访源头治理。畅通维权渠道,建立接待台帐,信访事项按时办结率100%。四是成立了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了咨询、代理、调解、仲裁无缝对接。

5、促进服务平台建设,提高人社系统服务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一库五名单”。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者“基本信息准、就业意向明、就业状态清”基本目标。目前,已完成贫困劳动力实名制登记10105人,登记入库7946人。二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树立部门清正、干部清廉的良好形象。三是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确保服务关口前移,服务项目下沉,促使服务对象能够就近、就地享受到方便快捷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

二、部门概况

利州区人社局下属二级单位26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2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利州区人社局本年收入合计3220.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61.01万元,占98.17%;其他收入59.06万元,占1.83%。

2016年利州区人社局本年支出合计308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2.83万元,占62.71%;项目支出1149.15万元,占37.2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利州区人社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347.1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9.03万元,下降3.9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利州区人社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2.9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6.71万元,下降7.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利州区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22.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9万元,占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3.74万元,占87.78%;医疗卫生支出156.14万元,占5.17%;农林水支出20.36万元,占0.67%;住房保障支出101.79万元,占3.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0.9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三支一扶工资和社保缴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3.7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6.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

4.农林水支出20.36万元,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医保财政代缴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101.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利州区人社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4.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98.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6.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利州区人社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96万元,完成预算9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8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7万元,完成预算99.6%。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4.06万元,下降21.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4.03万元,下降33.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万元,下降4.23%减少的主要原因7月公车改革取消了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89万元,5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07万元,47.26%。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8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89万元。主要用于扶贫下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7.0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1批次,1415人,共计支出7.07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利州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60.31万元,比2015年增加408.44万元,增加了22.0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利州区人社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8.47万元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利州区人社局公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收入决算表

附表2: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支出决算表

附表3: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4: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5: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基本支出表

附表6: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项目支出表

附表7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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