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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17-09-20   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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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依法承担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建立并落实食品药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区乡镇街道分级负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推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按规定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3.负责涉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组织、协调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4.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及市场主体的稽查制度,依法查处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市场违法行为、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区政府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5.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6.承担监督管理商品质量的职能,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7.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协助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

8.负责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担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及保健食品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负责酒类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

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 医疗器械标准;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建立健全药品安全应急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

10.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督促检查乡镇(街道) 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推动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狠抓食品安全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一是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按季度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与乡镇、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了食品安全属地化监管责任和工作重点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强化了食品安全工作协调,在农村家宴农产品安全、流动摊贩食品安全管理上乡镇、农业、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两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了监管合力二是强力开展整治。围绕公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9次。对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农村家宴、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等食品安全重点区域,对酒类、食用油、超市自制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等高风险食品品类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三是强化日常监管。积极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主要原辅料见证监督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备案制度。完成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创建1100余户,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量化等级评定2600余户。开展食品药品风险研判11次,制定了全年抽检计划,组织食用农产品抽检246批次,民生工程抽检96批次,学校食堂抽检17批次。完成市区两会、中高考、女儿节等重要活动、重点时节食品安全专项保障等24项。四是强化药械安全监管。以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为主线,相继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亮剑行动专项整治回头看、透明质酸钠、处方药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专项检查6次。五是展示范创建。开展了利州区创建药品安全放心县”工作,启动了龙潭、大石、雪峰“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创建工作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店分别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示范药房”等评比创建工作,以创建促规范,形成带动效应,提升全区尤其是基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六是强化基层所标准化建设。加大了资金投入,对东坝、宝轮等6个基层所办公楼外观、窗口、制度标识、办公设备、食品检测设备等进行了全面打造,重新规范设置业务用房,基层所监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提升。

(二)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全面落实改革措施在实行企业、农合社“三证合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实行“五证合一”;扎实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三证整合工作。落实放宽住所、名称登记要求、先照后证等要求,探索简易注销登记,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同时,我局围绕“三大主战场”,推行投资及重点项目零距离服务,大力开展提前服务、延时服务、周末值守等特色服务,为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了首发利元等重点招商引资企业、重点项目顺利落地。今年以来新发展各类企业1580户,较去年增加32%;发展个体工商户5406户,较去年增长20%;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66户,较去年增长27%二是营造良好品牌发展环境。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完成申请商标注册14件,发出申请商标注册建议书23份,发出创建品牌商标建议书15份。截至目前,利州区共有注册商标744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件,省著名商标3件,市知名商标24件。三是扎实服务市场主体。办理各类动产抵押登记58件,抵押物价值4.19亿元,抵押担保主债权金额3.81亿元。办理拍卖合同备案78件,拍卖金额6.9亿元。四是强化企业信用监管。开展了“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评选,辖区6家企业获国家级“守重”称号,32家企业获省级“守重”称号。完成了市场主体年报工作,全区企业2015年度年报率为99.78%,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52.29%,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为100%。

(三)全面履行监管职能,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一是扎实开展红盾春雷行动。严格按照市工商局部署,围绕治虚假,强维权主题开展了为期100天的集中执法行动。行动期间共查处办结案件84件,其中“杨某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的查处实现了我市打击网络虚假广告的新突破,入选省工商局十大典型案例。我局被省工商局表彰为“红盾春雷行动2016”先进集体。二是扎实开展各类市场综合整治。在春节、五一、清明、高中考、国庆前后组织执法力量对农资、旅游纪念品、殡葬用品、液化气、烟花爆竹、中高考考试环境等进行了专项检查。新增设自产自销摊位150个,辖区6户企业被评为农资示范店,4个市场被评为2015年度市级诚信市场。按照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我局实行领导包片,股室挂所责任制以“五小”行业、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场所、集贸市场、校园周边为重点,对占道经营、私搭乱建、无证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今年以来开展了农资市场整治、“双打”执法行动、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道路安全运输市场、打击假冒伪劣秋风行动、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等行动10余次,共监测各类广告5475条次,查处无照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等违法案件95件,市场经营秩序持续优化四是推进无传销区创建工作。积极推广社区“123456”、学校“44544”、企业“六个一”创建模式,创建“无传销社区”215个、“无传销校园”9个,实现了创建全覆盖,以全市排名第一成绩通过验收,11月底,我区被市政府命名为“无传销区”。五是强化打击违法犯罪力度。今年食药工商领域共立案158件,处罚没款180余万元,查处了华西泌尿专科医院使用有效期已届满医疗器械案,孙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案等一批典型案件,移交公安机关7件,形成了高压态势。中秋节前,我局对今年罚没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价值210余万元。

(四)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一是狠抓监管对象培训。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开展了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食品流通领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食用农产食品安全、药械安全、不良反应监测等法律知识培训20余次,组织开展了食用生产企业、广告经营者、学校供应商、药品经营飞行检查不合格企业行政约谈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以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重点,组织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12331、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日等大型活动,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万余册,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强化消费维权工作。配合省、市局在辖区抽检服装、鞋、钢材、建材、冬季取暖用品等共160组,对不合格产品进行了查处。畅通了12315、12331投诉举报渠道,受理投诉举报374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12万元,发布消费警示3期。

(五)完善帮扶责任机制,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落实帮扶责任。成立了5人驻村工作队,2名干部全脱产驻白朝乡星明村开展帮扶。制定了星明村三年帮扶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具体时间、项目、贫困户。落实帮扶任务到具体责任人,一户一方案进行帮扶。今年以来,该村新硬化村组道路2公里,新建蓄水池5口,集中饮水池21处,铺设饮水管网7000米,有效解决了生产生活用水难问题。38户危旧房改造户近期即将完工,7户异地搬迁户已全面开工建设,其中1户已建成入住。二是搞好项目扶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众筹资金6210元,筹集1万元捐助党员示范工程项目,并为产业项目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捐资2万元。目前该村黄羊养殖1000余只、蜜蜂养殖300群桶,发展食用菌4万余椴(袋),栽植核桃树苗660亩。种植葛根200余亩,整修机耕道配套公路1000米。立足职能优势组织辖区企业进行“助推脱贫攻坚产销对接”,帮助农户销售价值3.2万元农副产品。三是开展组织共建。先后组织了“送法律进农村”、庆祝建党95周年、助农抢收等活动10余次。以党员精准扶贫示范项目为载体,成立了花茂蜜蜂养殖专业合作社,培育了7户党员示范户,带动了35名贫困群众加入该合作社。

(六)狠抓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基层监管能力

一是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及时召开动员会,班子成员分别到指导联络党支部进行指导督查,制定了学习型党组织、组工干部和党员培训计划。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命名了5个共产党员示范团队以及19个共产党员示范岗,结合职能职责组织开展两大专题讨论,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了“认真开展‘两学一做’,争当忠诚市场卫士”专题组织生活会,十项规定动作扎实有效开展。7月,我局被区委组织部评为“共产党员示范单位”。二是狠抓正风肃纪。开展了“争当好工商,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和以“端正态度、严肃作风、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纪律整顿月活动,组织召开了党员干部家属廉政座谈会,为职工家属代表廉政提示卡,让党员干部身边最亲近的人起到提醒和监督作用。2016年,我局共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会2次,效能监督13次,组织集体廉政谈心谈话3次,发放廉勤预警通知书1份,提醒谈话2人,警示谈话3人,诫勉谈话4人。三是狠抓队伍建设。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十届九次、市区党代会、两会精神。建立了公职人员任期内依法行政考察、财务制度、固定资产管理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干部职工每月履职责任清单制度。组织监管业务及稽查执法交流培训10余期,组织退休干部整治学习2次,强化了对干部职工队伍关心关爱。干部职工队伍凝聚力、工作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工作效能、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部门概况

广元市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总编制99名,其中行政编制7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0名,事业工勤编制3名,机关工勤编制5名,工勤控制编制1名。实际供养人员186人,其中行政人员10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2人,事业工勤人员21人,机关工勤人员5人,聘请协管人员22人,退休人员22人,遗属供养人员4人。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本年收入合计206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24.56万元,占98%;其他收入44.23万元,占2%。

2016年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本年支出合计207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1.71万元,占81%;项目支出386.1万元,占1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24.5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3.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3.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2.57万元,占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2.2万元元,占8%;医疗卫生支出1590.31万元,占78.2%;住房保障支出172.73万元,占8.5%;农林水支出6万元,占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1502:2016年决算数为58.57万元,2011504:2016年决算数为:4万元2011505:2016年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4:2016年决算数为101.68万元,2080505:2016年决算数为:52.5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099:2016年决算数为57.85万元,2101016:2016年决算数为63元;2101015:2016年决算数为8元;20101014:2016年决算数为4元;2101012:2016年决算数为352101002:2016年决算数为65.68元;2101001:2016年决算数为1300.12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2130599:2016年决算数为6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2210201:2016年决算数为:172.74万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1.7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38.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2.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015年决算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86万元,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8万元,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86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市场监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3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210人,共计支出1.3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检查0.8万元,其他县区考察接待0.58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8.27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万元,全部用于采购货物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利州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公有车辆16辆,一般公务用车16。(8月车改后保留11辆执法车,其中一辆特种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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