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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2-13   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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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粮食局总编制24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4名,其他事业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23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8名,其他事业人员1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9人。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起草全区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政策规定,制定粮食流通、库存监督检查等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提出发展现代粮食流通产业战略建议。承担粮食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二)负责全区粮食宏观调控具体工作,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的建议;监督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及临时收储政策;负责全区粮食余缺调剂,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提高全区粮食供应保障能力;组织指导全区粮食系统统计工作。 

(三)负责全区粮食安全工作,落实全区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强粮食质量检验和监测能力建设,落实粮食质量监管责任,保障辖区粮食安全。

(四)承担区级储备粮行政管理责任,建设全区粮食储备体系。提出地方储备粮总规模及省、市、区级储备粮的总体布局和收储、轮换、动用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定区级储备粮管理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区级储备粮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协助做好在地中央、省、市储备粮及国家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制定全区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指导全区农村科学储粮工作。 

(六)制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全区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协调全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区级财政投资粮食流通设施建设项目;制订全区粮食仓储、加工和物流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粮食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指导粮食批发市场和城乡、农村粮食流通市场建设。指导粮食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区内国有粮食企业粮食购销工作,开展区内外粮食流通的合作交流;指导城乡粮油龙头企业开展惠农服务。 

(七)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政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区国有粮食企业会计报表及会计决算;指导全区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报告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市、区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会同相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参与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管理。

(八)制订全区粮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全区粮食行业的职业培训教育工作,指导直属粮食企业的教育改革和管理。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利州区粮食局固定资产总额52.82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619.4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702.88万元下降11.87%;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619.46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63.02万元增长135.52%。

广元市利州区粮食局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247.4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12.22万元,公用支出33.3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89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粮食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372.04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广元市利州区粮食局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其他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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