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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航务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2-13   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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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航务管理处总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1名,其他事业编制6名。在职人员总数14人,其中:行政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6名,其他事业人员7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 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

方针和政策,结合本辖区实际贯彻实施。 
(二)、制定本辖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布置和实施季节安全管理工作和特殊时期安全管理工作。 
(三)、负责实施辖区通航水域的巡查工作。对辖区水域船舶、浮动设施、船员和通航安全环境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行为按规定实施处罚或采取责令临时停航、驶向指定地点、停止作业、拆除动力装置等强制措施。接受上级海事管理机构委托作出或者实施相应海事行政强制措施。排查和上报县级水上重大事故隐患,并进行跟踪,督促整改。 
(四)、负责辖区船舶登记的受理前审查工作。 
(五)、负责辖区非机动船员的考试发证工作。负责辖区非机动船船员服务簿签发工作,负责辖区船员违法记分的实施工作。 
 (六)、负责对辖区通航水域的船舶实施船舶安检工作。 
 (七)、负责辖区通航水域船舶进出港口签证工作。负责辖区内航行船舶的定期签证审核、公告工作。 
 (八)、负责辖区通航水域禁航区、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安全停泊(作业)区划定、公告工作。根据辖区水域情况和上级要求,实施限时航行、单航、封航等临时性限制、疏导交通的措施。负责辖区通航水域内船舶进入或穿越禁航区的许可工作。负责辖区通航水域载运或者拖带超重、超长、超高、超宽、半潜物体的船舶航行航路、时间核定和申请护航的现场维护工作。 
 (九)、负责办理辖区通航水域内采石采沙等临时施工和非永久性建筑物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行政许可工作并发布航行通(警)告。受理可能影响航行安全的沉没物、漂流物、搁浅物情况报告,并督促其所有人和经营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和打捞,负责辖区通航水域内沉船沉物打捞作业审批。受理航道、航标等异常情况的报告,及时发布航行警告,抄告航道管理部门。 
  (十)、负责通航水域内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污染危害性货物进出港口申报的审核工作。负责辖区一般水域单航次船舶运载危险货物过驳作业、洗舱作业的审批和航行通(警告)工作。

(十一)、实施辖区水域船舶水域防污染的监督管理。配合地方人民政府制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和组织实施港口油污应急计划。负责400总吨以上的船舶和经核定可载客15人及以上且单次航程超过2公里或者航行时间超过15分钟的船舶《船舶垃圾记录簿》的签发工作。负责一般船舶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重大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市局负责)。 
(十二)、负责渡口设置或者撤销审批前的审查工作。 
(十三)、受理水上交通事故报告,按规定向县有关部门和市地方海事局报告事故。负责辖区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重、特大事故除外)。协助省、市海事机构做好事故处理的跟踪工作。 
(十四)、建立辖区水上安全应急机制,发生险情时积极组织力量救助遇险船舶和人员,并向遇险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负责险情的响应工作。 
(十五)、负责对辖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业务工作进行指导。 
(十六)、完成上级主管部门部署的其他工作。

三、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航务管理处固定资产总额823.46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航务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21.19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97.09万元增加12.58%。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21.19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97.09万元增加12.58%。

广元市利州区航务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148.63元,其中:人员支出128.01万元,公用支出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6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航务管理处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73.2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广元市利州区航务管理处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万元,用于海事执法服装采购;24万元,用于海事执法车购置。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9.6万元。其中: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9万元,安排公车运行维护费8.7万元。

四、其他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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