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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2-13   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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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总编制25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名,其他事业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25人,其中:行政人员15 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0名,其他事业人员1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9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工业经济、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信息化、无线电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工业经济、科学技术、知识产权、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工业化与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

(二)负责拟订全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参与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政策,拟订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科学技术的中长期规划,提出科学技术、知识产权的优先领域和发展重点;拟订并实施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攻关、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农村与社会事业科技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科技计划。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电力、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区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五)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制订并实施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订并发布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意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规划内全区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全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制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区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及园区发展政策措施,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区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基地的建设,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负责全区工业、科学技术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管,负责制订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十)对国家重大工业经济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全区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区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对全区工业各行业实施行业管理,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业、信息化和无线电领域的社会中介组织发展。

(十二)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制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和信息资源共享。

(十三)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制订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四)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五)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区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军地间和县(区)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负责全区科技交流与合作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政策措施,提出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措施建议,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基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十七)主管全区的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处理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受理、审批石油天然气管道相关备案及管道保护区范围内实施的各类施工作业。督促管道企业对自身存在的外部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十八)及时按规定上报管道事故情况,采取事故处置措施,并报区人民政府及时启动区管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进行事故应急处置与救援。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和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配合相关部门参与全区重大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预评估和论证工作。

(二十)研究提出科技促农村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实施农村和社会事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村科技培训、科技帮扶和统筹城乡科技发展工作,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

(二十一)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优化科技人才成长环境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提出政策建议。

(二十二)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和知识产权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强化科技投入及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

(二十三)拟订科技成果推广、科技奖励、促进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负责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成果管理和技术市场工作,指导科技中介组织建设。

(二十四)组织拟订科学技术普及规划和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指导协调科普活动和科技宣传工作,推进全区科普能力建设,承担科技评估管理和科技统计工作。

(二十五)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拟订贯彻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办法;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知识产权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和产业化,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工作;管理专利技术市场和技术进出口中的专利工作;依法处理各种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参与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评估;牵头组织开展专利和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教育培训工作。

(二十六)负责全区防震减灾各项工作。拟定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细则,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实施。制定全区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制定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群测群防工作,检查并监督落实;承担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管理全区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参与重大建设工程的选址和生命线工程抗震设计的初步审查、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建设工程抗震设施工作;引导群众在村镇建设中采取抗震措施,提高村镇房屋的抗震能力。

(二十七)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八)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固定资产总额140.96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96.9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47.11万元上升11.15%;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96.95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52.11万元上升41.13%。

广元市利州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281.2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6.79万元,公用支出37.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6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15.68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广元市利州区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2017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9.6万元。其中: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6万元,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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