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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公路路政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2-13   来源: 区财政局   信息类型: 财政信息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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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公路路政管理所总编制20名,其中行政编制0 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16名,其他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10名,其他事业人员6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 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三)、实施路政巡查;

(四)、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五)、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六)、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七)、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案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三、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公路路政管理所固定资产总额143.46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公路路政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08.47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46.11万元下降10.88%;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08.47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46.11万元下降10.88%。

广元市利州区公路路政管理所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255.0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4.25万元,公用支出28.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8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公路路政管理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53.45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广元市利州区公路路政管理所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5万元,用于执法服装采购。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28万元。其中: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28万元。


四、其他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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