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总编制12名,其中事业编制10名,工勤控制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0人,其中行政人员7人,行政工勤人员1人,工勤控制编人员2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四川省实施行政许可规程》,组织区人民政府所属工作部门统一受理、集中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和其他政务服务事项。
(二)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以及其他政务服务活动实施监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中心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三)负责政务中心日常管理和制度建设。制定受理申请和办理事项的工作程序和规则,并督促有关机关实施;负责对进入政务中心党的各部门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
(四)对区政府有关行政机关的政务工作进行指导。
(五)接受市政务中心对政务工作的指导,努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承办广元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
(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预算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末固定资产总额330.88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39.34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58.06万元增加22.7%;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39.34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58.06万元增加22.7%。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88.7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6.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48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350.54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未安排;无因公出国(境)计划。
四、其他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当年无2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