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利州区接待办总编制7名,其中事业编制5名,工勤控制数2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事业人员5人,工勤控制数2人。
二、主要职能职责
广元市利州区接待办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政务接待工作的规定,制定本区接待工作制度,编制各类接待工作的具体接待办法,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接待的业务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审批属于接待范围内的各类接待工作;做好接待专用品管理及相关工作;负责接待经费的申报、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收集重要客情和接待信息反馈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交办其他任务。
三、预算情况
2017年末固定资产总额 117.54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接待办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29.79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411.87万元下浮19.93%;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29.79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411.87万元下浮19.93%。
广元市利州区接待办2018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总数49.7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36万元。
广元市利州区接待办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专项资金280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52万元,其中: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141.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8万元。
四、其他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当年无20万元以上政府采购计划。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将严格加强对财政各项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不出现截留和挤占挪作他用现象,并充分发挥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