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办法 » 详情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办法
发布时间: 2014-07-23   来源: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信息类型: 公共文化服务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办法

一、服务对象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城乡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统称四类人员)。

二、补贴标准

600—1500元/人(根据工种确定)。

三、提供资料

(一)四类人员在具备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职业培训后申请补贴。

1、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个人申请表;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4、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就业证明材料;

6、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税务发票)和银行储蓄卡卡号等。

(二)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用人单位申请补贴。

1、《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经费申报表》;

2、《广元市职业培训开班备案表》;

3、培训工种的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表;

4、培训人员签到花名册;

5、享受补贴人员签字的人员名单(广元市职业培训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

6、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就业证明材料;

7、参训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8、《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9、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0、6个月内在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备案的招聘简章、用工备案表等;

11、广元市职业培训情况核实表;

12、培训过程中的相关图片资料。

(三)职业培训机构代为申请培训补贴。

1、《广元市职业培训补贴经费申报表》;

2、《广元市职业培训开班备案表》;

3、培训工种的教学计划及课程安排表;

4、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或应届初高中毕业证明;

5、培训人员签到花名册;

6、享受补贴人员签字的人员名单(广元市职业培训享受补贴人员花名册);

7、代为申请培训补贴协议;

8、劳动合同复印件等就业证明材料;

9、参训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10、《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11、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3、广元市职业培训情况核实表;

12、培训过程中的相关图片资料。

四、办理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和用人单位、培训机构持相关证件资料向就业局提出申请;

(二)就业局核实;

(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财政局复核、划拨补贴;

(五)就业局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已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专用章。

五、政策依据

广财社[2012]5号。

六、办结时限

1-3个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