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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事项及流程图
发布时间: 2014-07-29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公共文化服务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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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2

行政权力编码

00845601-A-002000

行政权力名称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实施主体

广元市公安局利州区分局(法定)

行政权力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36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批。

收费依据

不收费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选填)

 

办理部门(选填)

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或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

办理地点(选填)

 

联系电话(选填)

0839-3502703、3310992

服务表格(选填)

 

常见问题解答

(选填)

 

监督电话(选填)

0839-5206000、3311013

 

相对人

维权渠道

 

对实施主体作出的该行为不服:

1、在60日内依法向利州区人民政府或广元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者在3个月内依法向利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前置的依法定程序)。

2、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

3、依据《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向利州区人民政府或广元市公安局投诉。

4、其他法定救济渠道(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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