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对广元市利州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以下简称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实施的荣山镇城镇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污水处理站)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荣山镇城镇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立项批复》(广利发改发[2009]278号) 批复实施。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及维修道路3.5公里,其中新建城镇中心打更河河堤两边以堤带路1.5公里(16米宽),新建荣建路1公里(12米宽;维修荣兴路、富康街、市隆街、信合街、供销社路、工商街1公里;新建沼气池1座、垃圾中转站1座。项目概算总投资25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灾后重建基金。
2009年6月,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准荣山镇城镇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招标事宜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09〕299号),批复该工程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009年11月,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荣山镇城镇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内容变更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09]537号〕,批复现将原批复的沼气池1座变更为污水处理站1座,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取消垃圾中转站1座,其余建设内容和项目总投资均不变更。
2010年4月,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荣山镇城镇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程招标事宜核准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10]128号) ,批复现将原广利发改发[2009]299号文核准的沼气池1座更变为污水处理站1座,日处理能力为1000吨,取消垃圾中转站1座。其余核准事项不变。
经公开招标,该项目由四川宇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含设备费)。
二、工程价款审计结果
建设与施工单位报送项目竣工结算工程价款4342321.00元,审计核实工程价款3393770.00元,审减工程价款948551.00元,审减率为21.84%。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项目建设单位应据实与项目施工单位办理结算,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