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对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利州区分局(以下简称区国土资源分局)实施的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荣山村、高坑村、岩窝村土地整理二标段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4年4 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14年度第一批省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4〕38号),批复项目预算总投资为1470.84万元(含本项目其他2个标段),资金来源为省财政专项资金。
本次仅对广元市利州区荣山镇荣山村、高坑村、岩窝村土地整理二标段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经公开招标,该项目由四川中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二、工程价款审计结果
建设与施工单位报送项目竣工结算工程价款3154904.00元,审计核实的工程价款2778861.00元,审减工程价款376043.00元,审减率为11.92%。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项目建设单位应据实与项目施工单位办理结算,具体整改情况由区国土资源分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