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四川省政府
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
对广元市利州区三堆初级中学(以下简称三堆中学)实施的利州区三堆初级中学挡土墙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09年6月,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元市利州区三堆(红十字博爱)初级中学灾后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广发改社会〔2009〕167号),批复项目业主为利州区三堆初级中学,项目建设地点为利州区三堆镇中核集团821厂原生活区内,建设内容及规模为重建校舍面积13478.35m2(教学楼四幢,建筑面积7825.82m2;学生宿舍楼2幢,建筑面积4843.55m2;学生食堂1幢,建筑面积808.98m2);重建校园绿化36000m2、围墙1900m2、塑胶运动场10800m2、大门300m2、室外供排水管网1900m、化粪池2口、配装50千瓦变压器1台等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2958.15万元,项目资金来为源国家灾后重建资金943.00万元、中国红十字基金会援建资金900.00万元、不足部分自筹。
本次仅对三堆初级中学挡土墙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
经公开招标,该项目由广元市中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标。
二、工程价款审计结果
建设与施工单位报送项目竣工结算工程价款3459949.00元,审计核实工程价款2755651.00元,审减工程价款704298.00元,审减率为20.36%。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项目建设单位应据实与项目施工单位办理结算,具体整改情况由三堆中学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