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十条规定,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对广元市利州区栖凤小学(以下简称栖凤小学)实施的栖凤小学食堂综合楼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经广元市利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广元市利州区栖凤小学(广元市行知小学)食堂综合楼项目的批复》(广利发改发〔2013〕63号)批复实施。批复项目业主为广元市利州区栖凤小学,项目建设地点在广元市利州区栖凤小学(广元市行知小学)校内,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食堂综合楼2167平方米,其中食堂607平方米,教学辅助用房1560平方米;新建绿化、围墙、道路、化粪池等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580.98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省预算内资金500.00万元、地方配套80.98万元。
经公开招标,该项目由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标。
二、工程价款审计结果
建设与施工单位报送项目竣工结算工程价款4420613.00元,审计核实工程价款4326721.00,审减工程价款93892.00元,审减率为2.12%。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广元市利州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项目建设单位应据实与项目施工单位办理结算,具体整改情况由栖凤小学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