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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0-26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函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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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乡镇敬老院规范化运行,大力提高乡镇敬老院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7号)和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敬老院和社会福利院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委办〔201284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

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人民政府是各乡镇敬老院建设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区民政局负责对全区的乡镇敬老院实施业务指导。各乡镇必须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乡镇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努力推进辖区敬老院建设和管理工作上档次、上水平。乡镇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乡镇敬老院院长由乡镇人民政府任命,报区民政局备案。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管理

(一)入住管理。五保对象入院集中供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村(居)委会按五保集中供养条件审核认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入院。入院集中供养的五保对象要报区民政局备案,乡镇敬老院要与入院五保对象签订协议,约定好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残疾人和无监护人的未成年人及失能人员优先安排入院集中供养,未治愈的精神病患者、特定疾病的传染患者不能入院供养。

(二)民主管理。建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和管理人员代表、院民代表5-7人组成组成,其中院民代表不得少于1/2,具体落实办院方针,审议院内重要事宜,协助管理监督院内饮食、卫生、文娱、学习、生产、财务收支等,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敬老院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三)财务管理。五保供养经费必须做到管理规范,收支账目清楚。敬老院确需较大开支必须向乡镇分管领导请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大额度支出。严肃财务纪律,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借用、挪用、截留敬老院院民生活费用。不属于院民生活开支的票据不得在敬老院院民生活供养经费帐户上报销,违者将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四)资产管理。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不得随意毁弃、变卖和改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确需处置的,必须报区民政局审核同意、并报区财政局备案,其资产处置收入,由乡镇与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共同研究使用方案,全额用于敬老院建设,不得挪作他用。乡镇每年要对敬老院购置的各种设备进行造册登记,报区民政局备案。

(五)经营管理。要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和经营活动,并根据生产和经营效益给予适当报酬,其余收益全归敬老院集体所有,统一用于院内扩大生产和改善供养人员生活条件。

(六)卫生管理。建立环境卫生责任制,公共区域卫生由专人负责,室内卫生由院民自己负责,生活不能自理的由护理人员负责。院民个人卫生做到“五勤”,即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洗衣服。要对院民进行定期体检,建立院民健康档案,医务室必须备有常用药品。要建立卫生达标评比制度,对生活习惯好、卫生保洁好的个人要予以表扬奖励。

(七)服务管理。对供养人员实行分级服务管理。对生活不能自理的五保对象要有专人护理,帮助打扫卫生、洗衣服、送饭、送药;对生活能自理,但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五保对象,协助其做好个人卫生;对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五保对象,组织其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并给予一定的劳动报酬。敬老院要建立结对帮助制度,院民之间互助互爱,团结和睦。

(八)安全管理。乡镇人民政府是敬老院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敬老院院长为本院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工作人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落实安全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制定安全管理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每月要对敬老院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查找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有效落实,要重点落实请销假登记管理制度、24小时工作人员值班制度、院领导带班及定时查房制度、外来人员出入院询问登记制度、夜间巡查制度、消防食品安全制度、节假日特殊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到随时掌握敬老院安全管理动态,确保安全监管措施落到。对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及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发生重大问题或重大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敬老院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培训,确保其素质能力与工作需要相适应。要进一步鼓励敬老院管理人员参加管理、护理等职业资格培训,持证上岗。要定期对敬老院院长、护理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和管理质量。各乡镇敬老院要随时关注五保对象的健康状况,建立健康档案,患病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送诊治疗。要积极组织院内管理人员、五保老人学习时政,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倡导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的好风尚,培养五保老人良好的生活习惯。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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