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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6-12-08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函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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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广元市利州区“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广元市利州区“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已经八届区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8日     


广元市利州区“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政务服务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精减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5〕2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试运行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6〕148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统一纳入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公开办理,坚持“规范廉洁、高效便民”原则,实行一窗进出、一网运行、受办分离、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全程监督,全面提高政务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为企业和群众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区所有非涉密投资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工业园区投资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纳入全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实行“一窗进出”并联审批。

三、运行方式和要求

(一)在线监管。所有非涉密投资项目,包括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各类园区投资建设项目,其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各类行政审批事项一律纳入全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对审批过程实行全程监控。从11月10起,所有投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一律通过在线监管平台进行,严禁线下审批。

(二)“一窗进出”。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一窗进出”并联审批窗口,凡投资项目的审批统一由并联审批窗口受理,各行政审批部门及其窗口不再单独受理投资项目审批申请。并联审批窗口受理后,统一发起业务办理要求、进行业务分派,并负责审批结论的发放和送达。并联审批窗口为投资项目统一赋码,实行“一项一码”,确保审批全过程信息共享及项目信息完整性和一致性,未经赋码的项目不得申报。

(三)信息共享。通过政务大厅与广域网络相结合,构建“区域全覆盖、部门全覆盖、项目全覆盖、事项全覆盖、中介全覆盖”的联动审批模式,实现投资项目从申报、咨询、接件、受理、办结、监督全过程联合审批,各部门将项目申报、审批、监管信息全过程信息数据录入在线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凡审批部门可以从系统中获取的申报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区发展和改革局和区政务服务中心实时掌握项目信息,做好数据分析和定期通报工作。

(四)预审辅导。由并联审批窗口负责建立并落实投资项目预审和前期辅导机制,协同各审批部门制定办事指南,明确各部门事项清单、所需材料、前置事项、中介事项、特定程序及其他服务信息,“一站式”通过网上大厅统一告知。审批部门为项目业主提供在线申报辅导,帮助业主提前理解审批要求、明晰办事路径,规范审批材料、卡准时间节点、提高审批效率。

(五)同步审查。各部门审批窗口要及时响应并联审批窗口的业务分派,开展同步审查。并联审批窗口当场查验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并出具书面通知书,同时向其说明原因;符合申报条件的,应现场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受理后,应于当日在系统上录入处理意见。按项目特性,分阶段推进,分阶段牵头落实,实行网上征求意见函询和在线联合会商,开展联合评估、联合踏勘、联合图审。重大项目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会审会签,一般项目由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根据需要组织联合踏勘和会审会签。

(六)超时、缺席默认。审批部门对业务分派不响应、拒绝办理的,或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联合咨询答复、联合审批、联合图审的,审批结论视为同意,造成后果的由缺席部门负责。未在承诺时限内完成审批的,审批结论也视为同意,造成后果的由超时部门负责。发生缺席和超时的,由所在部门制成行政审批合格文书或证照送达并联审批窗口。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审批股室具体实施”的管理机制,部门分管领导主动到窗口轮值,每周至少保证一次。区政务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组织、监督作用,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区政务服务中心有序、高效地推进“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

(二)规范窗口设置。区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在区政务服务大厅设立投资项目“一窗进出”并联审批窗口,整合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审批、三级联动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创业服务等窗口职能。

(三)配齐工作人员。各相关审批部门要选派、选配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正式在编人员专门负责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一窗进出”并联审批窗口要配备不少于4人的工作队伍,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和区发展和改革局共同派人组成,其中区发展和改革局派驻1名专门业务人员,区政务服务中心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从事并联审批窗口业务、绿色通道审批、三级联动审批、全程代办服务、创业服务等工作。

(四)加强分工协作。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监管。并联审批窗口负责网上受理、业务咨询、发起业务办理要求、进行业务分派、对项目统一赋码、跟踪审批进度、发放审批结论。区发展和改革局作为投资项目审批的第一关口,负责项目审批把关,为在线监管平台提供技术支撑。投资项目审批所涉及的发改、环保、经信、国土、住建(规划)、水务、人防、林业(园林)、安监、交通、农业、卫计、文广新、移民、宗教、国安、消防、防震、气象等部门,要围绕并联审批窗口,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协同作战,形成合力。要配齐一体机等硬件设施,与“一窗进出”并联审批窗口联网运行。要及时响应并联审批窗口的业务指令,为业主开展在线申报辅导,及时完成项目初审,按时参加联合踏勘、联合评估、联合图审,同步开展审批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办结。涉及市级审批权限的,区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做好与市级部门的衔接沟通,确保在线审批顺利进行。

(五)严格督办考核。要充分发挥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系统及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加强对“一窗进出”并联审批事项的全程在线实时监督。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要会同区政务服务中心加大对“一窗进出”并联审批工作督办力度。区监察局要加强对“一窗进出”并联审批运行效能的监督,对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激励,对落实不力、延误改革进程的要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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