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府办函〔2017〕39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基层村干部工作积极性,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的通知》(川办发〔2015〕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适当提高全区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及职数核定
全区在任村干部。每村职数核定为4职,即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文书和其他村干部(按1职核定)。
二、调整标准
(一)对全区148个行政村按照常住人口数量划分为三类(详见附件),即一类村9个(常住人口2000人及以上)、二类村49个(常住人口1000人—2000人)、三类村90个(常住人口1000人以下)。
(二)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1.一类村上调35%。即党支部书记由1330元/月调整为1800元/月、村委会主任由1210元/月调整为1630元/月、文书及其他村干部由1060元/月调整为1430元/月。
2.二类村上调25%。即党支部书记由1330元/月调整为1660元/月、村委会主任由1210元/月调整为1510元/月、文书及其他村干部由1060元/月调整为1330元/月。
3.三类村上调15%。即党支部书记由1330元/月调整为1530元/月、村委会主任由1210元/月调整为1390元/月、文书及其他村干部由1060元/月调整为1220元/月。
三、调整所需资金
全区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调整后,当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优化支出结构给予保障,以后年度纳入乡镇(街道)年初预算。
四、实行脱贫攻坚补贴奖励
为聚焦聚力打赢脱贫攻坚硬仗,发挥村组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尖兵作用,在全区54个贫困村组建立一次性工作补贴制度。对年度脱贫攻坚通过第三方验收的贫困村一次性奖励20000元。脱贫攻坚绩效考核办法由各乡镇党委制定并组织实施。
五、执行时间
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广元市利州区常住人口数量一类行政村名单
2. 广元市利州区常住人口数量二类行政村名单
3. 广元市利州区常住人口数量三类行政村名单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附件1
广元市利州区常住人口数量一类行政村名单
(共9个,经当地派出所核实)
宝轮镇(2个):红星村、安全村。
大石镇(1个):大石村。
赤化镇(2个):石羊村、清江村。
雪峰街道(1个):泡石村。
回龙河街道(3个):群心村、同心村、学工村。
附件2
广元市利州区常住人口数量二类行政村名单
(共49个,经当地派出所核实)
宝轮镇(6个):老林村、梨树村、小岭村、回龙村、范家村、龙泉村。
三堆镇(7个):九龙村、白岩村、羊盘村、飞龙村、高桥村、午凤村、三星村。
大石镇(10个):青岩村、小稻村、缠龙村、五一村、前进村、快乐村、山园村、前哨村、安乐村、光荣村。
荣山镇(9个):岩窝村、红旗村、泉坝村、花园村、高坑村、太山村、宋坪村、槐树村、廖家村。
工农镇(1个):小岩村。
赤化镇(2个):赤化村、泥窝村。
龙潭乡(9个):复兴村、建设村、胜利村、金鼓村、桃园村、曙光村、庙坪村、红岩村、和平村。
上西街道(1个):吴家濠村。
河西街道(3个):杨家浩村、郑家沟村、白山村。
杨家岩街道(1个):杨柳村。
附件3
广元市利州区常住人口数量三类行政村名单
(共90个,经当地派出所核实)
宝轮镇(9个):苍溪村、左家村、松林村、宋家村、莲花村、苏家村、苟村、田垭村、关山村。
三堆镇(11个):飞凤村、马口村、凉水村、龙池村、五郎村、大高村、顺江村、小河村、渔洞村、大花村、金峰村。
大石镇(9个):苏家村、五四村、红岩村、大广村、青岭村、冠山村、绿化村、高坡村、石笋村。
荣山镇(13个):荣山村、鱼龙村、大山村、明月村、高旗村、二重岩村、板桥村、和平村、平基村、大地村、峰岩村、田湾村、中口村。
工农镇(9个):虎星村、亮垭村、三颗村、学地村、枫香村、千佛村、大塘村、小塘村、联盟村。
赤化镇(5个):幸福村、冯家村、司马村、张公村、雷家村。
龙潭乡(7个):元山村、青龙村、林场村、春风村、官山村、柏佛村、回民村。
金洞乡(13个):清河村、店子村、龙洞村、田沟村、桂花村、松柏村、站湾村、金龙村、石青村、洛阳村、天峰村、长林村、天景村。
白朝乡(12个):白朝村、永久村、鹅掌村、月坝村、徐家村、魏子村、观音村、马家村、新华村、新房村、星明村、分水村。
雪峰街道(2个):九华村、雪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