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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规模绿化全川利州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3-21   来源: 区政府办   信息类型: 广利府办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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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利府办发〔2017〕14号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大规模绿化全川利州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大规模绿化全川利州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八届区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16日

大规模绿化全川利州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决策部署,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色崛起之路,加快建设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核心区,根据《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规模绿化全川广元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发〔2016〕7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市第七次党代会、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准确把握林业改革发展的重点和关键环节,以厚植生态底色为导向,以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助推脱贫攻坚为抓手,以提高城乡绿化品位和档次为支撑,以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提升森林经营质量和效益为目标,突出绿化、彩化、美化、香化、亮化的特色要求,实现绿水青山永葆、蓝天净土永续,为筑牢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打造林业产业发展升级版,为建成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核心区和综合实力一流的现代化市辖区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协调发展。将改善生态作为国土绿化的首要目标,充分利用和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促进生态改善、产业发展、经济增长、农民增收、社会和谐。

——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结合各区域自然地理特点和资源优势,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依托重点生态工程,突出区域特色,“点、线、面”结合,全面推进国土绿化。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突出政府国土绿化主体责任,落实部门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场机制,省市县乡村、党政军民学积极行动,主动作为,全面参与。

——坚持科技兴绿,量质并重。遵循自然规律,依靠科技创新,坚持增绿扩绿与提质增效相结合,大力推广优质乡土树种、草种,实施造管并举,确保绿化成效。

——坚持依法治绿,健全制度。完善国土绿化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监督。健全国土绿化监测考核制度,完善政策措施,保障国土绿化协调、健康推进。

三、目标任务

“十三五”期间,集中实施生态体系建设行动、产业体系建设行动、通道绿化行动、水系绿化行动、园林城市创建行动、绿色家园建设行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绿化成果保护行动等八大绿化行动建设,巩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成果,推动全区国土绿化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0年基本消灭荒山,建成国家级园林城市,全面完成多彩通道建设,全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森林覆盖率达到65%,林地保有量不少于156.3万亩,森林蓄积不低于562万立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8%,绿化覆盖率达到4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林业总产值达到35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4000元。实现全区绿水青山、蓝天净土,基本建成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构筑生态文明新家园。

四、重点任务

(一)实施生态体系建设行动。一是坚持因地制宜,人工造林、封山育林相结合,加快宜林荒山、荒坡和荒滩造林绿化,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土地和未利用土地等大力开展植树造林绿化。实施灌木林地封山育林和未成林造林地、疏林地补植补播、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封禁封育,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二是继续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禁止天保工程区进行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全面落实国有森林和集体公益林管护任务,加强对160万亩林地的保护利用,对83万亩国有林和集体公益林依法进行保护,完善国有林场、苗圃、森工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性社会性支出等相关配套政策,全面推动天保工程健康发展,巩固造林绿化成果。三是巩固24.15万亩退耕还林成果和稳步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范围,对符合条件的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陡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应退尽退,增加林草植被,治理水土流失。因地制宜栽植特色干果林、木本药材、木竹原料林、珍贵树种用材林等,大力发展后续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助推脱贫攻坚。四是针对地震、滑坡、山洪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受损土地及矿山开采、水电开发、公路建设等工程建设形成的破损山体创面及工矿废弃地,有条件的,应通过生态毯铺植、岩面垂直绿化、客土植树种草等技术措施,让受损地块(段)再次绿起来,实现区域生态良性循环。对新建工程引起的创面、矿区废弃地,落实“谁破坏谁治理”和“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使用”要求,实行边开采边治理、边开挖边恢复,做到工程建设结束,植被恢复到位。五是广泛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义务植树,“党政军民学”互动联动,聚力绿化全区。宣传倡导义务植树法定性、公益性、义务性,注重实效,不刻意追求集中连片,充分利用房前屋后、四旁隙地、林中空地、不宜耕作土地等见隙插绿;不强求统一集中行动,就地、就近灵活实施。加强义务植树基地建设,搭建义务植树平台,大力营建希望林、纪念林、青年林、巾帼林、同心林、长青林等。丰富植树尽责方式,在鼓励适龄公民直接植树履行义务的基础上,推行捐资建绿、认管认养、爱绿护绿宣传等多种方式履行义务。到2020年,全区完成人工造林0.9万亩、封山育林5万亩,义务植树参加人数100万人次,完成植树500万株。(牵头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二)实施产业发展助力脱贫奔康行动。大力推进我区现代林业示范县建设,2018年底建成现代林业示范县,实现全区林业总产值达到35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达到4000元。一是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林基地建设。重点开展低效林改造,基地提升,木本油料基地总规模达到28万亩,现代林业产业基地达到24万亩。二是搞好木质料食用菌基地建设。稳定发展香菇、黑木耳等木质料食用菌总规模达到4000万袋(棒),年产量不少于4000吨干品。三是积极发展林下经济。推广“万亩林亿元钱”复合经营模式,大力发展以林药、林菌、林菜为主的林下种植和以林禽、林畜、林特为主的林下养殖,到2020年底发展林下经济总面积达到20万亩。四是抓好生态旅游基地建设。依托现有森林资源,高标准、高起点搞好生态旅游规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通过招商引资大力发展生态旅游项目,到2020年建成省级以上森林公园3个。五是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探索“壮大户、户改场、场入社、社接企、企连市”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机制,完善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户的利益分配机制,推动林业产业发展向有能力、有实力、有条件的经营管理者适度集中。六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相关机制,吸引扩大社会资本投入,探索构建现代林业经营体系。(牵头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国家园林城市创建行动。根据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总体部署,按照绿化、彩化、美化、香化、亮化要求,大力培育城市园林景观。以“城市园林化、郊区森林化、道路林荫化、庭院花园化、山水一体化、人居生态化”为“创园”总目标,形成布局合理、功能配套、设施完善、景观秀美、特色鲜明的城市风貌。按照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进行高品位设计、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确保城市绿地指标逐年大幅度增加。依托黑石坡森林公园,对黑石坡片区全面提质升级,一是黑石坡森林公园以生态保护为主,建设公园内游道系统,形成车行道、观光车道、人行游步道三级游览线路(建设游道总长度约27km),新建森林公园旅客接待中心一处,使其成为以森林旅游休闲观光为主的城市森林公园。二是建成城北观景带(含沿线公园),在北二环以北,黑石坡森林公园以南,绕城高速沿线栽植观花为主题(含沿线山地公园)的城北休闲娱乐观景带,并对区域内现有的针叶林进行林相改造,增加观花及彩叶树种,形成休闲娱乐景观带;建设分为管理服务区、生态缓冲区、生态游览区、花境体验区四个功能分区。三是建成南侧休闲娱乐区(含川北民俗文化园、雪峰康养园)  其中川北民俗文化园建设以川北饮食文化为主题、突出地区民俗文化特色的综合餐饮服务区,分为川北饮食文化区、生态静赏区、接待服务区三个功能分区,设置饮食步行街、川北民俗广场、川北民俗文化博物馆等主要景点。雪峰康养园依托温泉资源,建设中高端康养示范区和医养结合示范点,建设森林疗养康复区、康体运动休闲区、自然生态教育区、农林生态养生区四个功能分区,设置疏林草地、温泉疗养中心、森林浴场、诗画长廊、拓展训练场等。到2020年,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成功创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牵头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四)实施分类经营,提升森林质量行动。实施森林经营工程,针对我区森林分布情况和特点,按照“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严格保护公益林,集约经营商品林”要求,科学编制实施森林经营方案,稳步推进森林抚育。精准提升森林多种功能,打造一批绿化、美化、彩化、香化的景观林、康养林及多彩森林带。一是加大中幼龄林抚育力度。对密度过大的中幼龄林,采取间密留疏、去劣留优,保留珍贵树种和优质树木,提高林地生长潜力;对目的树种密度偏低或者形成天窗、需要进行树种结构调整的中幼龄林,采取补植补造、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方式,优化林分结构。二是加大低效林改造力度。根据因林分结构、生长、立地等不同因素造成的低效林,因林制宜采取抚育改造、补植补造、树种更替、土壤改良等措施,促进形成稳定、健康、生物丰富多样的森林群落结构,提高森林质量、林地生产力和综合效益,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优质后备资源。到2020年,全区低效林改造10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牵头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实施绿色家园建设行动。结合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坚持“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原则,充分利用村庄自然景观为背景,选用乡土树种在农村道路、河渠、房前屋后、闲置土地、不宜耕作土地等造林绿化,加快形成道路与河岸乔木林、房前屋后果木林、村庄周围防护林的村庄绿化格局,着力打造体现文化特色、彰显花果景观、发展集中连片、融合一三产业的绿色美丽新农村。注重培育生态与经济兼顾的特色经济林、珍贵用材林,积极发展森林食品、花卉苗木基地。到2020年,全区创建省级四好村达60%以上,乡村居民点的绿化覆盖率达到50%以上;乡土植物种类占80%以上,绿化面积8000亩,实现一个村庄就是一片森林的新农村绿化格局。(牵头单位:区委农工委,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六)实施通道绿化行动。加快建设森林走廊,以G108、G212、陵江至宝轮、广元到昭化快速通道、宝轮至月坝、天山旅游环线、黑石坡至红土关旅游环线、东坝万源到龙潭乡旅游环线为重点,全面绿化通道沿线可视范围内的裸露土地,提升通道绿化、美化、彩化水平。原则上按照“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区公路养护段管养的国省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各乡镇负责辖区内国省县道公路用地范围外和其他县乡道公路的绿化”的标准,沿客运专线、国道、快速通道、旅游公路实施彩花、彩叶植物绿化美化或改造提升,将绿色通道打造成四季不同的绿色生态景观走廊,提升通道绿化美化水平。坚持一路一景规划、乔灌草花结合、常绿落叶并重,合理搭配彩花、彩叶、彩果植物,着力打造以绿为主、多彩协调的森林生态景观带,实现宜绿地段绿化率达到90%以上,将绿色通道打造成四季特色鲜明的绿色生态景观走廊。到2020年,全区新建和改造通道绿化46公里。(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七)实施水系绿化行动。将造林绿化作为水系生态建设的优先举措,重点打造嘉陵江、白龙江、清江河、南河等流域的防护林带和林水相依风光带,实现“岸绿、水清、流畅”目标,组织营造生态效益为主、兼具经济效益的林草植被,加大水土保持力度。在白龙湖、紫兰湖、嘉陵江、清江河、南河等重要水源地、湖库周边和库区消落带、河道及渠道沿线造林绿化,促进绿色水系断带合龙,维护重要水源地和湖库的生态安全开展小流域生态治理,构建结构合理、功能稳定的沿江、沿河森林生态系统。实现江河沿岸宜林地绿化率达90%以上,提升重要水源地和湖库的生态质量。到2020年,全区新建和改造嘉陵江流域生态廊道142公里。(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区湖泊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八)实施生态成果保护行动。一是严格落实森林和林地、湿地、物种等生态红线制度,严格实行林地用途管制,严格落实城市绿线管制,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红线和绿化成果的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开展极度濒危野生动物和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工程、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管理能力工程,加强日常管理与检查督促,确保95%以上的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恢复,提高现有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功能和管理能力。四是加强新建绿地成果的保护管护,创新管护体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分级、分片落实绿化成果管护责任,实现“地有所属、绿有所养”,确保绿化成效。五是强化古树名木调查建档和保护工作,实施古树名木档案信息化管理。严禁移植古树和天然大树进城,挖掘古树名木生态文化。六是加强森林火灾预警监控、扑救、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万分之一以下;七是加强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执法、防控减灾体系建设,防止有害生物传播蔓延,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5%以上,成灾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八是推进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建设,提升生态资源、生态成果保护水平。到2020年,巩固现有的天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南河湿地公园、黑石坡省级森林公园,加快月坝湿地保护小区建设;挂牌保护名木古树390株;林地保有量不少于156.3万亩,森林蓄积不低于562万立方米。(牵头单位:区林业和园林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五、工作机制
  (一)创新投入机制。积极整合和统筹安排相关资金,确保绿化全区行动有效开展。区财政每年将绿化全川利州行动投入资金部分纳入财政预算,区林业、交通、水利、建设等部门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项目资金投入,同时工程项目建设要同步安排绿化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林业特点的信贷产品,适当提高抵押贷款比例,适当延长贷款周期。支持担保机构开展造林绿化贷款担保业务,各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要积极开展林业信贷担保业务,拓展造林融资渠道。加强项目资金整合,综合实施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治山和植被恢复。

(二)创新经营机制。积极培育造林大户、家庭林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林业职业经理人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完善林业龙头企业动态评比机制。探索向社会主体购买财政性造林绿化、经营管护等服务,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就地转成护林员。坚持“谁造谁有、合造共有”,切实保障造林绿化主体的合法权益。分置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全面实施“两证一社”改革,各类主体营造的林木,可自愿向区人民政府申请办理林木权证,用于抵押贷款、流转等。在不改变公益林性质的前提下,集体公益林可以依法流转。以生态绿化景观为主要用途的人工林,在不影响功能发挥的前提下,可依法实施采挖利用。抵押商品林木贷款需要通过采伐行使抵押权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采伐指标。推进林权交易平台建设,探索林地、林木股份合作模式,鼓励通过依法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三)创新扶持机制。落实好生态保护补助政策。落实中央财政林业补助和林业贴息贷款政策,支持各地建立林业贷款风险基金,对家庭林场等经营主体给予补贴倾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林木种植等所得,依法按规定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依法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直接用于林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金融机构发放的林权抵押贷款,符合涉农贷款等税收优惠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优惠。企业购买林业碳汇及捐资造林的支出,符合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条件的,准予按规定税前扣除。落实森林保险保费补贴政策。

(四)创新参与机制。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建立互联网等植树信息服务平台,支持通过捐资捐建、认管认养、爱绿宣传、购买林业碳汇等方式参与植树活动、履行植树义务,创建义务植树基地,推进村企结合、单位联合、军民共建等植树模式。支持发展专业性绿化养护队伍。完善“谁破坏谁治理”责任机制,同步推进公路、水电等工程建设及其创面植被恢复。建立过程监督制度,需要绿化或恢复植被的各类工程项目,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验收使用等过程要有绿化部门参与监管。落实林地、绿地经营管理者限期绿化主体责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区长为指挥长,分管副区长为副指挥长,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大规模绿化全川利州行动指挥部,各乡镇(街道)与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精心实施。区绿化委员会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和检查各成员单位的绿化工作。区林业、农业、水利、交通、建设、国土、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指导做好本系统绿化工作。区发改、财政、金融、科技等部门单位要加强支撑保障,区宣传、农工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要做好宣传组织动员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领。要组织开展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绿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广泛开展义务植树、捐资建绿、认建认养等植树增绿活动,努力营造党政军民学、市县乡村组共同参与、合力推进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科技支撑。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花则花,研究推广立体复合绿化模式。遵循自然和经济规律,注重使用木本油料、笋用竹、药用树木等乡土树种,注重绿化、彩化,科学合理搭配植物,防止“千城一面”和不切实际的奇花异草,严禁“一夜成林”和盲目跟风改换绿化树种。

(四)强化监督检查。把绿化全川利州行动纳入对各乡镇(街道)和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强化问责问效,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和区大规模绿化全川利州行动指挥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推动工作落到实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附件:大规模绿化全川利州行动重点项目建设清单

附件

大规模绿化全川利州行动重点项目建设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利州区现代林业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新建以核桃、油橄榄为主的木本油料产业基地2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10万亩,到2020年木本油料基地总规模达到28.4万亩,现代林业产业基地达24万亩。

区林业和园林局

各乡镇、街道、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

利州区食用菌产业发展建设项目

在金洞、白朝、荣山、宝轮等乡镇,年发展香菇、木耳等食用菌4000万椴袋,引进食用菌深加工生产线建设,完成年加工能力3万吨香菇木耳精深加工示范项目建设。

区林业和园林局

金洞、白朝、荣山、宝轮、三堆等乡镇、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3

利州区月坝省级湿地保护小区建设项目

保护小区规划总面积为22平方公里,核心区为6.5平方公里,辐射区15.5平方公里。主要完成湿地森林保护与恢复能力建设,湿地小区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区林业和园林局

白朝乡、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利元国投公司、区住建局、区交通局

4

低效林改造项目

低效林改造10万亩,森林抚育10万亩

区林业和园林局

各乡镇、街道、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5

利州区天保二期工程建设项目

继续对划定的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120万亩实施全面管护。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实施集体所有公益林生态补偿72.5万亩

区林业和园林局

各乡镇、街道、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6

利州区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目

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和农户自愿的前提下,将全区符合政策条件的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坡耕地依法纳入工程范围,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1万亩。

区林业和园林局

各乡镇、街道、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国土分局

7

利州区黑石坡森林公园提升项目

建设公园内游道系统,形成车行道、观光车道、人行游步道三级游览线路(建设游道总长度约27km),新建森林公园旅客接待中心一处,黑石坡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建设及景观提升。

区林业和园林局

东坝、雪峰、大石、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旅游局、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局

8

通道绿化项目

以G108、G212、陵江至宝轮、广元到昭化快速通道、宝轮至月坝、天曌山旅游环线、黑石坡至红土关旅游环线、东坝万源到龙潭乡旅游环线的新建和改造46公里。

区交通运输局

大石、宝轮、三堆、龙潭、东坝、回龙河等

9

水系绿化项目

白龙湖、紫兰湖、嘉陵江、清江河、南河等重要水源地、湖库周边和库区消落带、河道及渠道沿线造林绿化

区水务局         区湖泊管理局

三堆、金洞、宝轮、赤化、工农、大石、荣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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