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60周年消防监督检查事先公告
为确保国庆60周年大庆期间消防安全, 按公安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国庆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消防法规,利州区消防大队决定于2009年8月28日至9月20日期间,开展对我区公众聚集娱乐场所、高层和地下建筑、易燃易爆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劳动密集型企业、 板房安置点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抽查,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进行查处, 监督抽查的内容包括:
1、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了公安消防机构消防设计、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
2、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
4、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及灭火器材是否符合规定;
5、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6、其它需要检查的内容。
有关消防安全单位应当对照以上内容认真开展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自查工作,主动、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配合我大队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特此公告
广元市市利州区公安消防大队
二00九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