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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宝轮镇清江路广场规划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 2011-04-21   来源: 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信息类型: 公示公告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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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元市利州区规划和建设局

关于宝轮镇清江路广场规划设计方案征集

公     告

 

    一、项目内容

    宝轮镇清江路广场(暂定名)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宝轮镇清江路,总用地面积约35亩,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含公共服务设施)。

    二、报名须知  

    1、设计单位资质要求:

    具有建筑甲级设计资质(限国内设计单位)。

    2、报名时间及资料:

       凡有意参加规划方案应征的设计单位请于2011年5月13日17:00时前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到 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规划和建设局规划股报名,不接受邮寄。

    (1)报名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设计资质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4)近三年同类或近似项目建筑规划设计实例2例。

    (5)拟派本工程主设计人的职称或执业资格证及复印件。

    (6)所有资料需留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三、设计单位选择

    我单位将组织专家从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中择优选择3家设计单位进行规划设计,向其发放设计相关文件并组织现场踏勘(具体时间另定),未被选中的设计单位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恕不退还。征集人不提供邮寄设计资料服务。

    四、征集活动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活动设一、二、三等奖,我单位将组织专家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成果进行审查,设计单位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市规委会审定,被规委会确定的第一名方案给予3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第二名方案给予15万人民币的奖励,第三名方案给予8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2、参选单位的参选资料、设计方案及电子文档不予退还,其知识产权归征集单位所有。设计方向征集方提供的设计文件,专用于本工程,设计方未征得征集方同意不得将这些文件用于其他工程项目。设计方应保证不会因征集方采用提供的设计方案而引起的在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方面,发生针对征集方的任何第三方索赔。

    3、未达到国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和业主提供的规划设计要求的,以及无效应征的,经专家评定,不给予补偿。

征集单位:广元市利州区规划和建设局

地    址:广元市南河敬国路212号

联 系 人:俞力韵

联系电话:0839-3563286   15883525155

邮    编:628000       传  真:  0839-356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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