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落实规划管理人员,严格依照规划法相关规定,强化村居建设项目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全面完成全区区域新村总体规划编制,完成新村聚居点建设350余个,办理农村村民建房审批286户;农村公共服务中心1个;投入资金1093.5万元,对区域内1458户农村危旧房改造,年底前将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