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副区长吴桂华在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 详情
副区长吴桂华在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10-08-23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领导讲话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区政府副区长  吴桂华

20091030日)

 

同志们:

今天这个会议是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我区新农合运行情况,安排部署2010年新农合筹资工作任务,动员全区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齐心协力,紧紧抓住中央、省、市提高新农合补助资金的有利时机,创新机制、巩固成果,加大新农合工作力度,全面掀起新一轮筹资高潮,努力开创我区新农合工作新局面。

一、齐抓共管,扎实推进,全区新农合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我区从2008年启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各级财政累计为新农合投入补助资金2485万元,农民个人筹资497万元,共有3.98万参合农民享受了新农合补偿,补偿资金2131万元,其中享受住院补偿2.03万人次,补助资金2057万元;享受门诊补偿1.95万人次,补助资金74万元。

(一)新农合工作成绩显著,运行良好。

一是符合我区实际的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初步形成。我区认真贯彻执行省市新农合补偿政策,各项制度和管理措施经过两次大的修订日趋完善,现已被农民群众认同、接受。在坚持直通车报销、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的前提下,我区在基金管理、费用控制补偿模式方面做了进一步积极有效、符合我区实际的优化性探索,参合农民住院补偿金实行转账支付、参合基金实行封闭式运行等制度发挥了重大的作用,极大地方便了农民报销,实际补偿比例、次均补偿费用等均处于较高水平,次均住院费用控制在比较合理的范围内,全区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初步形成。

二是参合农民医疗经济负担逐步缓解。新农合制度实施后,我区结合实际情况,对实施办法作了合理调整,首先将新农合补偿的封顶线由1万元提高到4万元,其次是降低或部分取消了起付线,第三是提高了补偿比例,这有效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农民从新农合中得到了实惠,医疗费用压力大幅降低。

三是医疗卫生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由于我区地处市城区,过去多数农民群众看病住院首先考虑市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发展困难。新农合开展以后,农民的健康意识普遍增强,就诊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乡镇医疗服务利用率及区、乡医疗机构就诊率大幅提高,农民住院率提高了近2倍,有力推动了我区农村卫生事业的长足发展。

四是党和政府光辉形象得到进一步发扬。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怀,推动和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新农合工作措施得力,经验突出。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新农合工作顺利推行的思想基础。我区推行新农合制度以来,始终坚持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各项制度的制定首先做到为民、利民、便民,始终坚持尊重农民意愿,依靠农民,调动农民积极性。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只有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新农合制度才能够向正确方向发展,才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二是坚持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卫生主管、部门配合是新农合工作顺利开展的组织保障。一是充分发挥了各级政府在新农合建设中的组织领导作用。新农合工作一开始,区政府就将新农合制度建设列入了为全区为人民办 “十件实事”之一,专门成立了新农合工作管理委员会和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对全区新农合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各级政府义不容辞地承担起了组织领导的重任。二是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财政、卫生等部门密切协作,建立了收支分离、管用分离的基金封闭运行机制;民政部门及时落实新农合筹资资助政策,启动了农村医疗救助,为农村贫困人群建立了医疗保障;审计、纪检等部门,严格基金审计,确保了基金安全运行;宣传、广电等部门积极宣传,为新农合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坚持公开公正、服务群众的原则是新农合制度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首先是将定点医疗机构名称、合作医疗补偿比例、单病种定额标准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上墙公开,确保了新农合政策的透明度。其次是实行三级公示制度,将受益农民逐级公示到村,接受监督。最后是坚持实行直通车报销制度,切实方便了参合住院农民报销,使农民真正受益。

二、深入分析,找准问题,切实认清当前新农合工作形势

实践证明,新农合制度得到了农民群众拥护,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看病贵的问题,党和政府建立新农合制度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英明的、正确的、及时的。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已明确将新农合制度纳入了社会保障的范畴,省市各级政府逐年也增加了对新农合的补助,1014日,省长蒋巨峰在全省深化医药卫生院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进一步提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积极做好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逐步提高政府补助水平。新农合工作正从试点阶段走向全面覆盖,这对我区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的看到,我区新农合作为社会保障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还处在一个比较低的保障水平阶段,还存在着农民互助共济意识不强;相关职能部门对新农合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乡镇对新农合筹资出现厌战情绪;部分医疗机构费用控制措施不力;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较快等问题,2010年度筹资工作又面临着新的挑战。

同志们,2010年新农合筹资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一定要瞄准时机,牢抓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机遇,积极做好农村低保户、五保户住院“一站式服务”、门诊统筹、参合农民就医“一卡通”等改革试点工作,为参合农民提供更为方便的就医报销途径;牢抓农村学生归口管理机遇,扩大筹资面,努力提高参合率。同时我们要尽职尽责,积极应对挑战,详细分析困难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将各个问题解决好,把筹资等各项工作执行好、运行好、落实好。

三、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全面完成我区2010年筹资任务

筹资工作是新农合工作中的关键,也是难点,我区新农合经过两年多的运行,广大农民对新农合政策的理解和拥护进一步增强了,但仍未达到完全参合、主动缴费的程度。因此,各地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以赴做好新农合资金筹集工作,特别是把宣传发动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推进新农合制度的先导性、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

(一)注重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一是要注重宣传内容的针对性。新农合筹资工作是一件非常具体、非常烦琐的工作,在宣传过程中,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针对农民群众的种种顾虑和认识上的误区,详细透彻地讲明2010年筹资标准和我区提高新农合补偿待遇的有关条款,使群众真实感受到报销补偿比例、补偿待遇提高后的良好受益结果,进一步消除群众疑虑,解除群众困惑,努力赢得群众的理解,促使群众主动积极配合,踊跃筹资。二是要注重形式的多样性。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村组干部走村入户,将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群众的实际受益情况和切身体会作为典型实例,用最为直观、最为有效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媒介,采取层层召开群众动员会、设立宣传点、张贴宣传标语、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给外出务工农民打一个电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大规模、深层次的宣传,做到电视上有画面、广播里有声音、乡镇(街道)政府驻地醒目位置有横幅、村组有固定标语,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要注重宣传的准确性。在宣传工作中,要切实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宣传工作人员吃透并准确把握筹资政策。要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实事求是地向广大农民讲清政策,避免引起歧义,避免为下步工作留下隐患。要讲透履行缴费是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应尽义务,不能视为增加农民负担;讲透新农合制度的目的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重点是解决因大病、重病而致贫、返贫的问题;讲透关于起伏标准、补偿比例、封顶线、报销程序和报销所需证件等重要概念、界定标准及注意事项,努力做到政策要讲清、意义要讲明、道理要讲透,确保工作做深、做细、做透、做实、做到位,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让他们能够放心地参加合作医疗。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筹资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者,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发动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集中力量,推进工作。要迅速召开动员大会,做到早动员、早安排、早落实;要抓紧制定本乡镇(街道)工作进度计划,严格按照筹资工作时间安排,稳妥有序地开展筹资工作;要深入进行思想发动,动员农民缴纳参合基金,通过各种渠道及时通知在外务工人员缴纳参合基金,确保2010131日前按时按量完成筹资任务,努力让每一户、每一个群众都参与到合作医疗中来;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责任制和筹资逐级负责制及机关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户制度,逐级划分任务,明确目标,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包村(包户)干部,落实到村支两委干部。

(三)明确筹资任务,把握工作重点。筹资工作是新农合制度建立的基础和关键,农民个人缴费不能到位,中央、省、市各级政府的补助资金就不能到位。各级各部门在新农合筹资工作中必须要做到四个明确:一是要明确筹资目标任务。以上年度全区统计年报农业人口为基数,全区参合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不低于95%;二是要明确筹资标准。按国家及省新农合政策规定,2010年参合农民个人缴费标准,仍然是每人每年20元(其中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的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区民政局审核后,按新农合补助政策规定予以解决),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由原来的每人每年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1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60元,省、市、区三级财政共补助50元。必须注意的是,各级政府的补助是按照参合农民人数进行补助的,农民个人缴费必须先到位,各级政府的补助才能逐级到位;三是要进一步明确参合条件。参合对象必须是区内农村户籍人口,必须要以户为单位整户参加,确保达到户不漏人;四是要进一步明确筹资工作时间。10月份要重点做好筹资的前期宣传动员、筹资对象摸底和安排部署,1112月份集中筹资,20101月份查漏补缺、汇总上报,131日前必须全面完成筹资工作任务。

(四)注重工作程序,严明筹资纪律。一是要规范筹资程序。要严格按照户口查验、登记造册、收取基金、开具专用发票、核发医疗证 “五步程序”进行筹资发证。二是要准确填写表证。要确保人、证、表、票与收取资金一致,防止发生以往筹资中出现的人证不符、户证不符、票证不符等问题,造成老百姓报销不便。三是要严格遵守筹资工作纪律。严禁“搭车”收费,严禁滞留筹集资金,监察、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筹资工作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处理,决不姑息。四是要加强财政监管力度。要认真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新农合基金会计制度》,加强资金财政专户和支出户的资金监管,规范资金会计审核和拨付程序,严格实行基金封闭运行模式,即“财政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确保参合基金一分一厘都用在参合患者身上。

(五)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区政府成立专门督查组,采取普查与抽查相结合、明访与暗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等的多种形式,对各乡镇(街道)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宣传发动情况、资金筹集情况等进行检查。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区效能办要强化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定期通报,对措施不力、敷衍推诿、工作进展缓慢的,要严厉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同志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德政工程、阳光工程,更要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农村稳定的和谐工程,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到位,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践执政为民理念的高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好这场关系农民健康保障的筹资攻坚战,为推进新农合工作、建设新农村、促进利州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十七大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 帮助说明
Copyright 2013 www.lzq.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部分图片提供:赵辉
   网站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川公网安备号 51080202000001号
联系电话:0839-3262313 政府网站标识码5108020014 蜀ICP备08108490号-1
智能问答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