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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区长陈勇在深化南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会议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11-05-19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领导讲话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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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目标     纵深挺进

持续深入抓好南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  勇

(2011年5月18日)

 

同志们:   

    去年,市委市政府决定“用2—3年时间还广元人民一个清澈明净的母亲河—南河”。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南河流域利州区段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由利州区全面负责。为此,区委、区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上下联动,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基本实现了南河流域禁限养区内畜禽禁养要求,但离彻底整治到位还有一段距离,还需要长期努力。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这个大会,就是要进一步分析形势、深化认识、强化措施、巩固成效、防止反弹、规范养殖,确保南河流域利州区段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进一步向纵深推进。

    一、前一阶段工作回顾

    (一)主要成效

    从2010年11月开始,我区集中力量开展南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扎实深入开展工作,整个治理工作进展迅速、成效显著。一是禁养工作成效明显。南河流域利州区段共有需禁养户228户,到目前已经处置218户,完成工作任务96%。拆除畜禽圈舍13200平方米,拆除室内养殖设施31500平方米,迁移畜禽139430头只(包括生猪17382头,牛48头,禽122000只),兑付各种补助资金705.6万元。其中:南河街道办事处处置养殖户28户,迁移生猪1442头,兑付补助资金25.6万元;雪峰街道办事处处置45户,迁移畜禽15115(头)只(生猪3080头,鸡12000只,牛35头),拆除圈舍4400㎡,拆除室内设施10500㎡,兑付补助资金200万元;这两个街道办事处已经全面完成了畜禽禁限养工作。东坝街道办事处已处置145户,迁移畜禽122868(头)只(生猪12860头,鸡110000只,牛18头),拆除圈舍面积14190㎡,拆除室内设施21000平方米,兑付补助资金480万元,禁养处置工作也接近尾声。二是做好了南河流域养殖污染长期规范管理相关准备工作。制定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规划、生态畜牧业建设意见以及广元市利州区南河流域畜禽禁限养区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三是群众禁限养畜禽的共识基本形成,养殖户自觉性高,迁移存栏畜禽的主动性强,工作舆论氛围良好,至今未采取一起强制措施。

    (二)主要工作

    1.加强领导,整体联动。为做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向永东任组长,区委副书记刘襄渝,区委办公室主任朱国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勇、杨振宇、冉其鑫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南河养殖污染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例会,掌握工作进度,相关领导及时加强督查督办、会诊解决遇到的工作难题。区长向永东、副书记刘湘渝多次深入一线检查指导督促工作,确保了整治工作领导到位、安排有序、措施落实、成效明显。

    2.依法治污,强力推进。整个整治工作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序推理。首先依据《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于2010年11月22日发布了《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南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禁限养殖畜禽的通告》,划定了畜禽禁、限养范围,明确了整治范围和整治对象。二是广泛吸收各方意见,深入分析工作细节,几易其稿,精心编制并印发了《广元市利州区南河流域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是根据各单位、各部门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明确了部门执法责任。区环保局负责依法对限养区内超标排放畜禽排泄物及养殖废水,存在污染南河水源事实的养殖户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落实;对禁养区内拒不禁养、限养区内整改不达标的养殖场(户)依法进行处罚;并提请区人民政府强制取缔。区畜牧食品局负责对禁养区和限养区内畜禽养殖户进行投入品、防疫条件、种猪经营进行监管和相应处罚。区水务局负责对禁限养区的养殖用自备水源严格管理。区环卫局对乱堆乱放畜禽养殖固体废物的行为进行处罚;各部门的执法由区整治办统一协调,有序联动,做到既有职责分工又实现了力量整合。四是执法过程中严格坚持法律程序,做到有理有据,整个整治全过程没有野蛮执法现象。依法行政,使整治工作力度十足,从而顺利突破梗阻,取得了大面积的成效。

    3.疏堵结合,务求实效。在尊重历史的前提下,执行了疏堵结合的工作方针。“堵”就是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户、限养区内畜禽排泄物及废水排放超标的养殖场(户)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坚决不走过场,不降低工作标准,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职能,分别送达行政告知书,限期整改,坚决要求按标准整改到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依法进行拆除;同时坚决制止在禁、限养区域内新建(扩建)养殖场。以刚性手段堵住了禁养区内养殖户继续养殖的势头。“疏”就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对积极配合治理工作、同意放弃从事养殖业或搬迁的养殖场(户)给予一定标准的补助,帮助实现禁养后生活过渡,为此区财政支付700余万元,对于不再从事养殖的人员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和安置就业岗位;对积极向我区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区搬迁的养殖业主,同等享受农业园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实行项目倾斜,帮助他们开展迁建工作。通过这些措施疏导整治区内养殖户不在规定区域内开展养殖。在工作方式上也坚持疏堵结合,既有执法机关严肃依法办事,又有广大干部做好认真细致的协调说服工作,做好思想疏导。一堵一疏、疏堵结合使整治工作迅速突破了养殖户面广户多、牵涉利益抵触较大的难点,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4.深入宣传,大张声势。按照永东区长、湘渝书记的安排,我区通过向整治范围内的养殖户送发《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南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禁限养殖畜禽的通告》及《利州区人民政府致南河流域禁、限养区养殖户的一封公开信》;广元日报社就南河流域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的专题访谈;在利州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播放《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南河饮用水源保护区禁、限养畜禽的通告》、不间断滚动播放南河流域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宣传标语;租用车辆、落实专人在整治区域广泛持续开展巡回宣传;制作治理养殖污染的大型公益广告,各街道办事处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多样的宣传形式,全方位宣传政府开展污染整治的政策、意义和决心。具体工作展开后,广大干部更是逐村逐组、逐家逐户展开政策宣传。多形式、多层次持续深入地宣付动员工作掀起了整治畜禽养殖污染的强大声势,取得了全区干部群众的有力支持。

    (三)还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前期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工作中的问题,一是目前禁养区禁养还不够彻底,留有尾巴;二是部分村(社区)违规养殖行为有反弹迹象;三是限养区内养殖行为规范刻不容缓,建立养殖污染长效管理机制迫在眉睫。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增强责任

整治南河流域利州区段畜禽养殖污染,保护饮用水源的安全,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利州区委区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各乡镇(街道)及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对广大干部责任感和工作能力的考验。因此,全区干部和各相关部门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扎实履职尽责,发挥好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将既定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要看到畜禽污染治理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持续努力,不断巩固成果、扩大战果,为南河水源保护构筑坚实的屏障。要坚决克服那种把这项工作看作是一项简单突击性工作的肤浅认识,下死决心、下死功夫彻底整治南河流域畜禽养殖污染。区委区政府将把这项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对5个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评价。请大家务必从体制机制入手,扎实开展工作,确保达到预期要求。

    (二)明确目标任务

    市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决禁养、严管限养、控制新增”。一是要坚决取缔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整治工作的重点,我们要拿决心和勇气,宁可暂时牺牲南河流域内畜禽养殖业的繁荣,也要从谋求长远发展出发,彻底清理取缔禁养区内养殖行为,实现畜禽禁养,达成养殖污染治理目标,保护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二是要严格规范限养区内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江河水质保护缓冲地带,是水源保护屏障,区域内养殖户的养殖规模必须有效控制。限养区内现有的养殖户必须办理工商手续,没有工商经营许可证件的,一律不允许开展经营性畜禽生产;畜禽圈舍条件要满足现代标准化养殖要求;养殖户要单独建设沼气池,并与林果、蔬菜种植面积配套,形成“种—养”结合,循环生产。鼓励限养区内养殖户引进或改进畜禽养殖方式方法,开展畜禽粪污零排放养殖。三是死守底线,严格控制新增养殖。南河流域畜禽禁限养工作在全区干部群众的齐心协力下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水源保护区畜禽禁限养工作的长效管理才是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的难点。如果不抓好长效管理,很可能会出现政府集中整治结束一段时间后,禁限养区内居民为了个体利益,出租畜禽养殖圈舍给养殖人员或是自己再次开展畜禽养殖,让我们辛勤劳动成果毁于一旦。因此,各乡镇(街道)要将“死守底线,严格控制新增养殖”作为整治工作的一项核心任务来完成。深入贯彻落实《广元市利州区畜禽禁限养区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群众监督作用,要坚持露头就打。今天各参会乡镇(街道)要制定完善禁限养区新增养殖处置预案,提高新增养殖应急处置能力,强化新增养殖处置方法和措施,不能为在辖区内开展畜禽养殖的个人和企业提供各种方便;各部门不能办理在禁限养区从事养殖的行政许可证件,并做好市级对口部门的协调工作,也不能给禁限养区从事养殖提供方便。

    (三)加强领导,强化保障

    对于饮用水源保护区养殖污染整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形成合力,措施上狠抓落实,责任上严格到位。

    第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区畜禽养殖污染领导小组的班子不散、部门责任不变。区畜牧食品局仍是整个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的牵头协调部门,环保、农业、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协作,保持工作高压态势不减。按照工作重心下移的总体原则,各相关乡镇(街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强化和充实,始终加强领导、始终不放松对这项工作的关注、安排、督办,以及突出突发问题的解决,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第二,要强化目标考核。区委区政府将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把饮用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各地目标考核,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细则,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并在今年底进行一次专项奖励。相关乡镇、街道办事处也要将防范禁限养区内违规养殖行为纳入对各村(社区)目标考核体系,尤其要重视并建立健全社区违规养殖发现机制,落实责任人员、严格报告程序,明确村(社区)报告责任和奖惩办法,确保禁限养区内一旦发生新增养殖行为,能够立即发现。

    第三,要强化执法监督。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区环保局负责对禁限养区畜禽养殖污染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限养区内超标排放畜禽粪便、废渣、污水、恶臭以及丢弃的畜禽尸体的养殖户进行处罚;区工商局负责取缔禁限养区内新增的无证养殖;区公安分局负责打击抗拒执法、妨碍公务的行为,保障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要强化执法处置。各乡镇办要制定专门预案,一旦发现违规新增养殖行为,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处置。各部门要在镇办的协调下各就各位,提供法律支撑和力量支持,保证顺利实现预案。要通过及时处置震慑跟风养殖心理,彻底消除南河流域畜禽禁限养区内违规养殖行为。对处置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倒查责任追究问责。

    第五,要强化经费保证。区财政对各相关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南河流域养殖污染防控经费纳入年度预算;此外,对各乡镇(街道)发现新增违规养殖户早,处置及时到位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向区政府提出申请,区财政全额解决相关处置经费;对发现不及时,超过3天以上,但发现后处置到位的,处置经费由区财政承担50%。

    第六,要强化宣传教育。各相关乡镇(街道)及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养殖污染防治宣传力度,做到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得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同志们,推进南河流域利州区段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下定决心,迎难而上,不留余力,不打折扣,真抓实干,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为打造生态广元尽到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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