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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区长陈勇在2011年秋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 2011-08-05   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信息类型: 领导讲话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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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秋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 勇

(2011年8月1日)

 

同志们:

    这次全区民办教育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近年来全区民办教育工作,安排部署今后我区民办教育工作。我先就加快发展民办教育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后面,教育局有关同志就相关工作要作具体安排,大家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发展

    民办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非常重视,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把民办教育纳入了法制化轨道。我省出台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办法》更为全省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更加优良的环境。

   (一)发展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趋势。民办教育具有自主办学、机制灵活的特点,办学思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管理模式以市场需求为标准,用人机制贯彻激励和竞争的原则,注重办学质量和特色,是一条按照市场机制办学、遵循教育发展规律的新路子。因此,发展民办教育是教育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趋势。

    (二)发展民办教育是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的迫切需要。我区处于广元这样一个拥有30万人口城市的市城区,未来五年将建成50万人口的大城市;还处于川陕甘结合部、广元综合交通枢纽的中心,流动人口多,民间存在着比较大的办学潜力。只有发动社会力量办学,大力发展民办教育,才能有效增加全社会对教育的投入,充实教育资源,扩大教育规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三)发展民办教育是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发展民办教育可以大量吸纳社会资金,扩大教育消费,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如绵阳接纳外地学生多,学生赶考、家长看望、租房陪读、学生消费等,在一定程度催进了三产业发展。当前,我区正处在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加快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时期,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将进一步加大。

   (四)发展民办教育是提高群众整体素质的需要。发展民办教育,说到底是为了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素质、科技意识和整体素质。我区要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实现争当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排头兵的奋斗目标,必须大力提高全区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必须不断培养一批又一批接受良好教育的劳动者和专门人才。必须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使民办教育在提高群众素质的使命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正确看待我区民办教育发展状况

    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方针和政策,围绕实施“科教兴区”战略,积极鼓励、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使民办教育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是实现了量的满足。目前,全区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园)69所,其中民办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民办初中1所,民办小学3所,民办培训学校7所,民办幼儿园57所。民办学校在校学生达16297人,占全区在校学生的23%;民办幼儿园承担了全区74%的学前教育任务;全区累计吸纳社会力量投资超过1.5亿元,较好地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教育不断增长的需求。

    二是实现了质的突破。按照一要规范、二要发展的原则,完善了民办教育管理制度,加强了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大东英才学校、爱丽儿幼稚园等民办教育学校(园)已经成为全区优质教育品牌,得到党委政府肯定、社会赞誉、家长和学生信赖。市委罗强书记、马华市长两次赴我区民办学校慰问师生、指导发展。花都幼儿园被评为“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省《教育导报》多次采访报道我区民办教育工作。

    三是实现了模式的创新。积极创新发展机制,一些民办学校(园)成立了工会,建立了基层党组织。2009年在全市首次举办了“民办教育风采展”及“民办教育发展研讨会”等。积极探索全新的办学机制和办学形式,通过个人独资、股份合作、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多种形式发展民办教育,走出了一条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教育规律的民办教育发展新路子。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我区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反映,也是全区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政府,向为我区民办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办学者、校(园)长,向辛勤工作的区级有关部门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亲切的问候!

    我们在为骄人成绩自豪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加快发展面临的矛盾和困难:一是观念滞后。一方面,受传统思维的影响,一些群众对民办教育的认识还不尽一致。另一方面,个别地方和部门也存在重视研究不够、鼓励扶持的力度不大、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现象。还有,办学者理念认识也不尽一致,有的甚至表现出明显的功利主义倾向。二是管理缺位。一方面,一些民办学校内部管理不规范,有的采取“家长式”、“作坊式”管理;有的办学条件、质量效益比较差;有的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教师权益难以保障。今年7月,区教育、安监、建设部门对全区69所民办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表明:“较好”的仅14所,“一般”的21所,“较差”的达34所,接近二分之一,这务必要引起办学者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另一方面,一些管理部门也存在及时履职不够、责任落实不够、协同配合不够、主动服务意识不够等问题。三是竞争加剧。一方面,随着灾后重建全面完成、财政收入大幅增长、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办教育不仅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规模、教学方式、设施水平、师资素质等不断提高,优势不断增强。这对民办教育也构成很大压力。另一方面,由于“市区同城”的特殊境况,市、区两级都在市城区布局发展民办学校,各民办学校之间在办学水平、设备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等方面的竞争将不可避免,甚至会出现优胜劣汰的局面。这些问题,各方面要高度重视,并采取积极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三、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事业

    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要求,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民办教育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全力支持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办学,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稳步发展,进一步

    巩固和发展“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教育、百花齐放”的民办教育事业发展局面。

    (一)规划要科学。要把发展民办教育纳入全区教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发展重点,科学规划民办学校的规模、层次,使民办学校的数量、规模与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要坚持以政府办学为主,积极探索国有联办、国有民办、公办企助、公办民助、民办公助、民有民办、公立转制、中外合作以及外企外商办学等多种办学模式。要通过发挥“名校效应”,促进现有学校的良性竞争,为社会提供更多的优质学位,满足不同阶层、不同人群的需要。要重点鼓励、扶持发展一批办学条件较好、师资队伍较强、教育质量较高、办学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形成民办学校的“亮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高我区民办教育的整体水平。

    (二)定位要明确。民办教育的发展必须有准确的市场定位。一要立足于补缺。公办教育的薄弱环节是民办教育发展的重要空间。现阶段,我区公办教育的主要缺口表现在三个方面:外来人口子弟教育机构不足;学前教育发展薄弱;优质特色教育缺乏。这些就是今后社会力量办学的重点方向。当前,我区正在推进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抓“农村小幼一体化”建设,民办教育也可以以灵活的形式积极参与。二要勇于竞争。区位决定我区民办教育发展有市场优势、资金优势、机制优势和区位优势,只要有特色、质量高,一定出效益。各民办学校要增强信心,更新观念,坚持“永续经营”,不断开拓进取,立志经过长期努力,做优做大做强。

    (三)质量要突出。教育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目前,我区民办学校除个别社会认可度较高外,不少学校办学理念、管理能力、师资水平、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全面提高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是当前全区民办教育发展的迫切任务。提高教育质量,一靠名师,二靠管理。教育质量来源于师资。因此,民办学校要想提高教育质量,最重要的是提高师资水平。互相挖墙脚不是长远之计,要想长期发展,稳定地提高教育质量,必须培养自己的师资队伍。各民办学校要通过在外引进、重点培育等方式,加快形成一批在教育教学中起骨干、示范作用的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和教育专家队伍。要下决心真正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形成稳定的教师队伍。要按有关规定落实好所聘用教师的职务评聘、工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待遇。要大力加强教师的继续教育,重视师德建设,以优良的师资队伍和科学严谨的管理,促进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高。

    (四)特色要鲜明。特色是竞争力,是号召力,是吸引力。各民办学校(园),要立志通过抓定位、抓管理、抓质量。当前,各行业已经由“价格取胜”、“质量取胜”进入“品牌取胜”的时代,民办学校要生存、要发展,必须形成办学特色和办学品牌。大家要积极探索,注重根据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培养自身特色,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特”。这方面,教育部门要搞好指导和引导。

    (五)管理要规范。一要严格依法办学。民办学校要坚持依法办学、依法管理,坚决杜绝违法现象发生。民办学校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必须依法办理审批、注册或备案手续。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一律不准办学。二要建立现代管理制度民办学校要有董事会和校长两种机制,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但目前我区大多民办学校两者还混在一起,有的办学者像管理企业一样管学校,有的甚至还是“夫妻学校”、“作坊学校”。教育有自己的规律,民办学校要想做大做强、创出品牌,就应当按照规律办事。这方面,教育部门要加强指导,。三要加强内部管理。要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按照有关要求规范财务管理,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要按照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加强教学管理、安全管理、食品卫生管理、收费管理等,确保学校健康有序。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任何新闻媒体、印刷单位不得刊播、印刷未经审批的招生广告。

    四、努力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

    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是党和政府发展教育事业的基本方针。有关部门要树立“大教育”观念,在巩固和发展公办教育的同时,把社会力量办学纳入全教育发展总体规划,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第一,强化领导,科学指导。教育部门要把民办教育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职责。要经常深入办学实地开展调研工作,想办学者之所想,急办学者之所急,为办学者排忧解难,促使其健康发展。要制定全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统筹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方向、目标和规模,丰富办学层次,避免盲目发展和无序竞争。建议成立“民办教育协会”,并通过这个平台,引导区内民办学校之间相互交流和积极学习借鉴民办教育先进地区办学经验。

    第二,强化扶持,平等发展。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扶持政策,促进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对投资办学者,无论是办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高中教育,还是办职业教育,我们一律表示欢迎。对投资办学的民间资金,不管是本地资金,还是外来资金,只要是合法的,都要大开绿灯,全力支持。对社会的办学申请要切实规范审批程序,简化手续,加快进度。对民办教育用地,有关部门要适当减免有关建设配套费用。要加强民办学校教师引进、考核、教研、表彰奖励、职务评聘、晋升职称等管理。要通过人才市场等形式,建立公、民办学校教师合理流动机制。民办学校学生在升学、考试和社会活动待遇等方面,要与公办学校的学生同等对待。

    第三,强化监督,落实保障。民办学校的设置与审批,应与地方教育结构调整和学校布局调整结合起来,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和城乡发展实际。对民办学校的行政管理,要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与分工协作相结合,逐步加大统筹力度,防止无序运行、随意教学。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民办学校管理人员培训。

    第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工具以及各种会议,加大对民办教育的宣传力度,大讲国家对发展民办教育的有关方针政策,引导群众认识,统一社会各界思想,增强和坚定办学者信心要,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区委区政府建立民办教育发展奖励制度,定期对发展民办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投资者、办学效益好的民办学校进行奖励。区教育局要注重培育树立全区民办教育的典型榜样,通过榜样示范引导更多的民办学校强化管理、提升质量、塑造特色、形成品牌。

    同志们,我区民办教育事业前景美好、大有可为。让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不断开创民办教育发展的新局面,以新的更大的成绩为我区争当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经济文化生态强市排头兵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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