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21-01-14 10:06 字体: [ ]


一、总体情况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政府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区交通运输局坚持以党的十九大五次全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二次全会和区委八届十二、十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不断创新信息公开形式,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突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及时有效地向社会发布全区交通运输相关信息。

(一)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纳入目标管理,强化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了指挥、协调作用,调动全局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同时,领导小组还研究制定了《利州区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把本年度信息公开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办公室具体负责所有文件的收集、发布工作,各股室需要把和本股室相关的文件信息经分管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到办公室。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办公室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同时,领导小组还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答复机制,依法有据,严谨规范答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公开时间更加及时、公开重点更加突出。

(二)立足职能,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全局工作的重点任务及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发布和交通运输相关的特色信息。重点发布了交通运输重点工程项目及上级交办的各项重要工作任务开展情况,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扶贫攻坚等工作的具体政务信息,使群众能更直观的了解到我局在各项工作任务上取得的成绩。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重点公开了部门工作职责、办事程序、人事调整情况,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三公”经费、预决 算情况,使群众能更好地对我局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三)加强信息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我局在日常政务信息发布的过程中,坚持以“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工作准则。根据区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局迅速行动,对本单位对外发布信息的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对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行了梳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改正,确保没有信息通过网络违规发布。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审核工作,严格遵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方便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4

-1

18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4

0

157

行政强制

43

0

5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32139.29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依然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对部分公文的公开属性审查不够细致。二是向公众提供信息不够及时、全面、充分,公众的参与度还不够高,表现为目前微信、微博网站的点击率不高,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信息比较少。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针对出现的问题予以完善和改进。

下一步,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做好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查工作。规范公文公开流程,公文公开属性由拟稿人提出,并在发文呈批单上写明该公文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的须说明理由,按发文报批程序逐级进行报批。同时,我局还将进一步畅通参与渠道、健全参与机制、完善参与条件,提升公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使公众真正的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来,使政府信息公开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广元市利州区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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