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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八届四次会议第01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复函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19-12-24 16:57 字体: [ ]

蹇发东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区政协第八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城市社区配备社会工作师”的提案,已由区政府办公室责成我局办理。我局高度重视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并责成相关业务股室充分调研,专题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概念界定

根据您建议的内容,您提到的社会工作师是指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是以助人为宗旨,运用专业知识和方法,进行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社会服务工作的专门人才,是现代社会管理与服务的重要力量,在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等方面发挥着独特作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和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三种。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定工作,2019年才正式启动,我国还没有组织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根据您的建议内容,您提到的社会工作师应包含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

二、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在区委、区府正确领导下和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我局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人才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尤其是社会工作人才方面的。具体做法如下:

()建立了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加大了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力度

针对各类社工人才,我区按照省市培训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派有关人员和社区干部参加各级举办的培训学习,为民政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保障。201712月,联合区委组织部印发《广元市利州区实施“四个一批”工程提升社区工作者专业化水平的实施意见》,促进包括社区工作者在内的社工人才专业化水平的提升;20183月,联合区委组织部对全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开展专题培训,其中专门邀请省厅专家领导讲解社会工作专题课程;20185月,针对全区村(居)委员会主任开展专题培训,并实地参观川北社会组织学院、希望社工等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示范点。

()建立了公平公正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激励体系,提高社会工作人才评价的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民政部联合发布的《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宣传动员组织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积极探索,逐步建立健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体系,2018年全区报考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人员约200人,创历史新高,其中通过考试19人(其中中级2人,初级17人)。2018年,我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合研制《关于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补贴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从社工人才界定、评价、激励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机制,拓宽社会工作人才的就业范围

根据人事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将尽快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的事业单位中,认真进行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调研。我区出台了《广元市利州区“十三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广利民〔2017155号),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区重点培养50名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才,培养和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5家,带动培养专业义工、志愿者等社会工作人员1000名;201620172018连续三年印发《社会工作优秀人才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引导社会工作人才参与脱贫攻坚,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提供保障。  

虽然我区社会工作近两年发展迅速,社会工作人才数量急剧增长,但仍难以满足社区建设需求。根据最新的调查显示,截至201812月,我区登记注册的社会工作人才共计38人,远远难以满足您在建议中提到的“为城市社区配备1-3名社会工作师”的需求。为此,我局将继续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尤其是社区建设、农村发展、养老服务等类别。具体措施如下:

三、下一步措施

(一)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针对社区工作人员大多没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实际,实施社会工作人员素质提升工程,有计划、分层次地加强社会工作人员的在职培训,用3-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轮训工作,使其掌握基本的专业理论、技术和方法,提高在职人员的理论水平、实践能力和专业化服务水平。同时尽快出台《关于对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补贴实施方案》,鼓励社区工作人员通过考试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称资格证书。

(二)探索制定村(社区)干部社会工作岗位职业准入制和激励机制

结合《2018年度人才工作要点》、《关于建设人才优先发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在全区逐步建立和完善村(社区)干部社会工作职业准入制,逐步将具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的列入村(社区)干部的选举、选聘条件,落实在村()委会设立专业社工作岗位,实行社会工作者岗位津贴。

蹇发东委员您的建议非常具有前瞻性和建设性,对推动我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请您继续关心、支持和指导。如果对我们的答复表示满意、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请在办理意见反馈表上满意栏、基本满意栏、或不满意栏内划(√)。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的支持和提出的宝贵意见,今后,望您多加指导。

联 系 人:李鹏飞

联系电话:0839-3309494

附件:广元市利州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

20191018

广元市利州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91018日印发

附件

广元市利州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反馈意见表

提案编号

承办单位

满意程度

沟通情况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面商

未面商

011

利州区民政局

标题

“关于在城市社区配备社会工作师的提案”

政协委员签字:

2019

备注

1.请政协委员在“满意程度”的3项中,选择一项在下面空格打“√”;在“沟通情况” 的2项中,选择一项在下面空格打“√”

2.具体意见填在“意见”栏中,内容较多可加附页。

3.请政协委员将本表及时寄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

4.承办单位将本表与给政协委员的答复函一同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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